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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寶商夫妻誘同業寄賣…轉頭當掉變現「海削近億元」 超慘下場出爐

珠寶商 寄賣 同業 侵占 高等法院
珠寶商夫妻遭控侵占,判決出爐。(示意圖/翻攝PIXABAY)

珠寶商夫妻遭控侵占,判決出爐。(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一名李姓女子和丈夫邱姓男子共同經營「蕎晶坊」珠寶店,2020年因經營不善缺錢,竟利用參加珠寶展機會,招攬多名同業寄賣高價珠寶,再擅自將財物典當變現,不法所得近億元。案經審理,高等法院今(9日)依6個業務侵占罪、1個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李女8年徒刑、邱男7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李女和邱男經營的「蕎晶坊」珠寶店接受同業寄賣寶石等,寄賣方式為雙方約定底價,若順利將寶石等售出,2人僅需交付底價予寄賣者,超過底價部分歸其等所有;若無法出售或寄賣者要求返還時,2人則應將寄賣物返還。

沒想到,李女與邱男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業務侵占之犯意聯絡,陸續將同業寄賣之珠寶典當,變現後據為己有,不法所得近億元;不僅如此,2人明知近3年經濟不景氣,蕎晶坊公司已無支付能力,卻仍佯以開立支票支付貨款之方式,致所有權人陷於錯誤,因而交付珠寶給2人。

高等法院審酌,被告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之觀念,不思以正當管道獲取所需財物,未能誠信任事,反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侵占告訴人等寄賣之珠寶,又以詐術騙取財物,造成告訴人等損失,並破壞社會信賴與交易安全,所為自非可取,不宜寬貸,分別判處李女8年徒刑、邱男7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珠寶商 寄賣 同業 侵占 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