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生活
綜合

欣興電子逼員工休「圓夢假」:不自願就抽籤 勞工局曝最重下場

欣興電子 無薪假 圓夢假 勞基法 開罰
欣興電子被爆強迫員工休「圓夢假」。(圖/翻攝自Google Map)

欣興電子被爆強迫員工休「圓夢假」。(圖/翻攝自Google Map)

「欣興電子」是全球IC載板產值最高的電子公司,在台灣的生產基地以桃園、新竹為主,沒想到在五一勞動節這天,竟要求員工休「圓夢假」,也就是無薪假,估計上百人受影響。針對風波,勞動局指出假如業者強迫員工休假,最高可以罰100萬元。

有員工向《壹蘋新聞網》爆料,公司印刷電路板事業處因為訂單大減,強迫員工休「圓夢假」,人資填單假別為「因工留停」,也就是無薪假,時間從2周到1個月不等,痛批:「公司明明有賺錢還要我們休無薪假」。更離譜的是,因為沒有人自願報名,公司竟要求員工抽籤參加。

針對「圓夢假」爭議,欣興電子解釋,廠商需適度調整人力,公司的確有推動休假活動,但都有按照《勞基法》,排休也會和同仁溝通,並無強迫休假。像是外籍或外縣市的同仁會趁淡季返鄉,需要排休天數較多,才會推出這樣的活動,不會影響員工權益。

桃園市勞動局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發現欣興電子自3月起有排定「圓夢假」情事,實施期間未給付勞工工資,涉有違反《勞基法》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有薪資未全額給付予勞工之情形;另外,還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1項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之情事,將依法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呼籲,事業單位如因景氣等因素影響,需實施減班休息者,經勞雇雙方協商後通報勞動局,得以實施減班休息,但事業單位不得於未經勞工同意情況下,擅自縮短工作時間或減少工資。目前正持續調查,除了針對欣興電子違法情事依法開罰外,也將關注後續改善情形,以維護勞工之勞動權。

欣興電子 無薪假 圓夢假 勞基法 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