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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墳兩賣2/買墓竟成非法占用 彌留病人憂無法與老伴「死同穴」不敢闔眼

春秋墓園 龍陵墓園 墓基主 家族墓 自救會 道環展業 地價稅 地主 非法墓園
接手春秋墓園的龍陵墓園在墳上張貼公告,要求墓基主與地主聯繫協商,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警告意味十足。(圖/周志龍攝)

接手春秋墓園的龍陵墓園在墳上張貼公告,要求墓基主與地主聯繫協商,否則將依法提出告訴,警告意味十足。(圖/周志龍攝)

新北市中和區春秋墓園爆出買賣糾紛,墓園如今易主改由道環展業公司經營,墓基主手中的永久使用證明也成為廢紙,得另外與地主協商,支付數十到上百萬元不等的費用,由於春秋墓園多為夫妻合葬的「家族墓」,許多老人聽聞此消息驚懼交加,就怕闔眼後無法與老伴「生同衾、死同穴」,300多位墓基主已組成自救會,且不排除透過司法手段維護權益。

據了解,春秋墓園於1973年由台灣省政府核准設置,原由春秋公司經營,半世紀來共有近2000個墳墓在此設立,當地警方在每年清明祭祖時還會出動大批人力交通疏導,2008年更被台北縣政府認證為績優業者。

但春秋公司與道環展業公司有土地糾紛,道環則在取得過半地主同意後向新北市府提出成為春秋墓園經營權申請,並在2020年得到核准,原本的春秋公司頓時成為「非法業者」,墓基主當年購入的墓地永久使用權也成為廢紙。

本刊調查,道環公司的負責人家族是中和當地仕紳,與地方議員關係密切。根據道環公司公布的「原有家族墓穴土地永久使用(租用)辦法」,道環對已埋葬的骨灰骨骸不予追究,但新葬的骨灰則得另外計費。6坪以下墓地永久使用費為60萬元,6坪以上則為80萬元,並得支付每坪2萬元的管理費,每年的清潔費須另計,倘若民眾不願支付而想遷葬,還要支付28萬元的起掘費,一墓兩賣的做法讓墓基主難以接受。

「醫院有很多老人都不敢闔眼,他們想不通自己買的墓為什麼現在住不進去。」春秋墓園自救會蔡姓理事長表示,春秋墓園多為家族墓,由老先生、老太太合葬,另闢祖塔安放子孫的骨灰,而目前多半是老夫妻的其中一方先入葬,另一方原期望百年後能「生同衾、死同穴」與老伴團圓,突如其來的噩耗讓老人家又驚又懼,彌留床榻之際都無法闔眼,人生的最後一段路也不能安心走完。

蔡先生提到,也有家屬準備入葬時才發現「奶奶的墳地不是奶奶的墳地」,如今接手經營的道環拒絕老人家下葬,只能先將骨灰安放在納骨塔中,無法讓長輩團圓的罪惡感也日夜折磨後代子孫,期望能新北市政府能以先人權益為優先,為合法購墓的民眾討回公道。

 春秋墓園如今雜草叢生,還被垃圾淹沒,此場景讓家屬十分心痛。(圖/周志龍攝)
春秋墓園如今雜草叢生,還被垃圾淹沒,此場景讓家屬十分心痛。(圖/周志龍攝)

道環展業公司回應表示,早年的消費者皆是向春秋公司購墓地,但春秋公司並非地主,也未擁有春秋墓園經營權,卻盜賣私人土地和公有地,許多地主收到國稅局的地價稅催繳單才知道土地被販賣,此犯行在1992年就有法院判決,道環如今取得合法經營權,主要目的是整合地主並協助家屬保護雙方權益,另收的費用是用於補償地主並支付稅金,家屬身為受害者,道環將持續與他們溝通,並尋求公部門協助以順利解決問題。

新北市殯葬管理處表示,私立春秋墓園已更名「私立龍陵紀念墓園」,並由道環公司合法經營,該墓園土地共64筆,但並非每筆都有糾紛。目前地主和墓主之間的民事糾紛,法院已有2份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908號民事判決及110年訴字第2332號民事判決),法院認為春秋有限公司沒有糾紛土地的合法占有本權,因此無權販賣該土地,殯葬處已請道環公司聘請律師協助受害的墓主求償。

春秋墓園在清明祭典時,警方都會派出大量警力疏導交通,一般民眾難以發現其為「非法墓園」。(圖/翻攝畫面)
春秋墓園在清明祭典時,警方都會派出大量警力疏導交通,一般民眾難以發現其為「非法墓園」。(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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