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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強人欠稅百萬稱無力繳款又脫產 警一查多次歐洲奢豪行改用這招全清了

屏東
女強人欠稅百萬仍豪奢歐洲行,一聽管收立刻繳清欠稅。(圖/行政執行署提供)

女強人欠稅百萬仍豪奢歐洲行,一聽管收立刻繳清欠稅。(圖/行政執行署提供)

屏東長治鄉一名婦人於2015年經營公司獲利有大筆收入,卻未繳納當年度綜合所得稅,並因此被裁罰,移送執行金額為100餘萬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時,她辯稱自己無力繳納欠稅,回頭便陸續脫產,導致名下無遺留財產可供執行,直到祭出管收手段,才將所有欠稅繳清。

屏東分署給予多次機會提出清償計畫、繳納欠稅,但婦人均置之不理,行政執行官最終向屏東地院聲請管收,並獲裁定准予,她才驚覺事態嚴重,藉由家人協助將所有欠稅一次全數清償。

屏東分署表示,收到案件後隨即扣押婦人存款,合計扣得40萬,執行官事後調查發現,她到場報告時,聲稱無力清償欠稅,亦無法辦理分期,卻沒想到她報告完就立即辦理保險移轉,將保險契約要保人都變更為子女,其中5筆保約在移轉4天後便辦理解約,超過110萬解約金均匯入子女帳戶。

雖稱無力繳納,卻又在移送執行一年多後又購買2筆新保險,入出境紀錄也顯示,在收到稅單之後,婦人竟多次出國旅遊,其中不乏長達9日以上的歐洲旅遊行程,所費不貲,執行官曉諭婦人符合管收事由,因剩餘稅捐債權僅65萬餘元,評估她資力後,應有可能清償,請她回去思考如何清償。

沒想到給予一個月以上時間,婦人還是置之不理、分毫不繳,為維護公權力、並警惕惡意欠稅人,於是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屏東分署呼籲欠繳公法債權義務人應坦然面對執行,提出清償計畫始為上策,切勿心存僥倖,覺得金額不高可以置之不理,並以處分資產方式規避執行,除了事後都會被調查出來外,還要面臨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出海強制處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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