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啟動碳費徵收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正式揭牌
行政院長陳建仁(左三)22日出席環保署「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成立揭牌典禮」,和環保署長張子敬(右三)、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左一)、祕書長李孟諺(左二)以及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右一)、立委洪申翰(右二)出席揭牌儀式。(圖/趙雙傑攝)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昨天正式揭牌!而《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2月上路後,外界最關注的莫過於碳費徵收,環保署署長張子敬表示,碳費目的是為促進實質減量,並非徵收的金額或是造成成本轉嫁,預定在今年下半年與各界討論,至於碳費徵收的金額則將由審議會於明年上半年討論、下半年開始徵收。
張子敬說,全球因應氣候變遷的腳步非常快,例如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即將在今年10月施行供應鏈加速減碳要求等,因此,在完成環境部組織改造前,需要成立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增加人力,讓氣候變遷因應法的各項子法、碳盤查、碳費徵收、氣候變遷調適等各項工作都能如期推展。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下設「綜合規劃組」、「排放管理組」、「減量推動組」及「調適韌性組」等4組共15科,其人力來源除自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現有人力48人移撥外,將持續增補至84人,未來完成組織改造後員額則可增加至124人。
除了碳費外,《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提及業者可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申請碳費優惠費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碳費為汙染者付費,不應有優惠費率外、更應逐年調高,如果一開始就有優惠,恐減少碳定價的經濟誘因,應該要先達到減碳效果後,再思考啟動優惠費率。
「根本不應該有優惠費率」,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說,優惠費率使碳定價徵收更複雜,因為環保署要針對各行業指定不同的減量目標,事業單位則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到指定目標者才能拿到優惠費率,但目標指定的依據等都還沒見到。
不過,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說,「碳費不是目的、減碳才是目的」,希望透過優惠費率讓企業邁向減碳,因此只要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且達成指定目標後,才會給予優惠費率,如果屆時未達到目標,將追回優惠,至於各行業指定目標的訂定方法,則會在氣候法子法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