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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妻子平板給小孩上課 竟意外發現出軌對象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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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和同性好友牽手、親吻,並拍照存於平板,遭到丈夫發現翻拍,並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人妻和同性好友牽手、親吻,並拍照存於平板,遭到丈夫發現翻拍,並怒告2人侵害配偶權。(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人夫表示因孩子需要使用平板電腦上課,於是拿了人妻的平板供孩子學習使用,卻意外在平板中發現人妻的激吻照,而這個對象是和人妻在醫院裡一起工作的女護理師同事,人夫崩潰提告求償60萬元。人妻出庭時稱和護理師同事只是「親密的閨蜜」,但法官看了證據後。並沒有採信人妻的說詞,必須連帶賠償12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可以知道,2人在2013年11月時結婚,且生下2個兒子,怎麼知道人妻出軌的對象竟是醫院的護理師女同事小舒,並在2人還有婚姻關係時,人妻和小舒牽手、親吻、單獨出遊等等親密的行為。讓人夫認為人妻和小舒的行為,已經侵害到自己的配偶權,也同時讓人夫精神上有所受傷,因此向人妻及小舒提告求償60萬元。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人妻聲稱人夫所提出的照片,是沒有先經過她的同意,而擅自使用平板,並閱覽翻拍她雲端相簿裡的照片,人妻主張人夫已經先侵害到她的個人隱私權,有違法的疑慮,不得做為呈堂證供。並表示自己和小舒是工作上認識的摯友,不管是牽手、親吻、親密暱稱等行為都是正常範圍,2人也未發生性行為,這代表未達到破壞對婚姻關係的忠誠義務。

法官看了人夫所提出的證據,發現人妻與小舒有多次嘴對嘴的親吻動作,且在其中一張親吻照片上寫下「老公我愛妳」等較親密的文字,並非單純同性友誼所能比較。而人妻所稱平板「僅供小孩學習所用」,並沒有提出證據證明,因此法官不採信人妻說詞。法官最後判決人妻與小舒共同侵害人夫配偶權,必須連帶賠償人夫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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