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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迷正妹店員男子「恐怖盯梢」2年 北院首宗跟騷法案!他下場曝光

騷擾 跟騷法 店員 下場
北院首宗《跟騷法》案,1名男子追求正妹女店員,被拒絕後天天到店前盯梢時間長達2年,法官依法判他2月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北院首宗《跟騷法》案,1名男子追求正妹女店員,被拒絕後天天到店前盯梢時間長達2年,法官依法判他2月徒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1名郭姓男子心儀飾品店正妹店員小艾(化名),先是在她下班後尾隨告白,未料遭拒絕後,郭男竟繼續「勾勾纏」,每天到小艾工作的店外徘徊、盯梢,甚至打電話向小艾老闆打小報告「她上班摸魚」,小艾遭騷擾時間長達2年,去年6月間《跟騷法》上路後,她終於忍無可忍報警提告。去年8月間檢察官依《跟騷法》起訴郭男,這也是台北地院受理的首宗《跟騷法》案件,案經法官審理,今判處郭男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北檢調查,郭男於2年多前在捷運站認識小艾,展開追求、表白但遭對方拒絕,後來郭男得知小艾在某飾品店工作後,郭男竟繼續死纏爛打,每天到店前盯梢,還緊盯著小艾的上班動態,甚至還打電話給她的老闆,投訴小艾上班摸魚,小艾不堪其擾,但拿郭男沒辦法,時間長達2年。

直到去年6月,《跟蹤騷擾防制法》正式上路,郭男仍持續每天到店外「盯梢」,小艾忍無可忍報警提告。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檢察官根據證人說法及勘驗飾品店附近的監視器畫面,認為郭男涉案明確,依《跟騷法》將他起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郭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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