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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遭疑跳過採購法 文化局澄清:討論適用範圍未規避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 政府採購法 文化局 蔡詩萍 澄清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提案未來標案不採《政府採購法》引發討論,台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12日強調,北流並無規避《採購法》,僅是討論採購適用範圍。(圖/台北市文化局提供、張芷瑜台北傳真)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提案未來標案不採《政府採購法》引發討論,台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12日強調,北流並無規避《採購法》,僅是討論採購適用範圍。(圖/台北市文化局提供、張芷瑜台北傳真)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上周召開董事會,傳出北流提出未來標案不採《政府採購法》,引發討論。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12日強調,北流並沒有規避採購規範,當天是臨時動議討論採購案相關規定適用範圍並達成共識,但執行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皆應依《政府採購法》或藝文採購規定辦理。

北流7日開第2屆董監事聯席會議,決議由黃韻玲續任董事長,梁序倫擔任執行長,傳出會議中提案北流標案不採用《政府採購法》,引發討論,也有人質疑梁序倫出任執行長,會協助所屬行銷公司取得北流標案。

蔡詩萍昨表示,董監事討論北流經營方式是可喜的,外界不應扭曲成北流董監事對北流運作不滿,且北流並沒有規避採購規範,當天是臨時動議討論採購案與《行政法人法》、《政府採購法》及藝文採購等相關規定的適用範圍。

北流預算有3分之2由文化局補助,3分之1自籌,蔡詩萍說,會中達成共識,執行公告金額150萬元以上的採購,要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也可視性質採藝文採購,有指定專業廠商的空間,但也須符合藝文採購相關規定,不至於被濫用。

至於梁序倫背景遭質疑恐有利益輸送問題,蔡詩萍指出,經確認梁序倫過去在所屬公司擔任顧問或專業經理人,離開後沒有股權或投資,北流請黃韻玲續任董事長、梁序倫擔任執行長是借重在產業界的專業,能與業界互動。

蔡詩萍也說,北流決定董監事人選時,會規定必須沒股份、不能投資業界,不會有利益糾葛,且除了資格審查,後續標案也會要求做好利益迴避,比如不介入標案評審或招標紀錄要公布在網路,確保程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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