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起!酒駕競速撞死人 被告男拒絕國民法官參審
酒駕與人競速,撞死無辜駕駛的李姓男子,經起訴後,聲請拒絕國民法官參審,台北地院11日開庭調查。(圖/中國時報林偉信攝)
與竹聯幫靜安會關係密切的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撞死無辜的王姓駕駛,台北地院11日開庭,李與律師主張,本案經媒體廣泛報導,未來的國民法官的心證已被汙染,聲請改為職業法官審理;庭末,審判長諭知,評議後再裁定是否准許。這是國民法官上路後,首次有被告拒絕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例。
22歲的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到酒店喝酒後,隔天凌晨他酒駕在台北市區狂飆,途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造成前車24歲王姓駕駛死亡。
員警趕到現場,李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趕來關心的靜安會成員,也在現場叫囂,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警政署長黃明昭痛批黑幫挑戰公權力,非常可惡,刑事局也破獲靜安會操控的詐欺集團。
本案經檢方起訴後,成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法官要進行準備程序前,李突然聲請將本案改為一般程序、職業法官審理,不由國民法官參審。
法官昨開庭調查,李及律師主張,李已認罪,且國民法官審判制度採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資料應該在審判時才能揭露,但本案一開始就被媒體廣泛報導,相關資料都已外流,未來擔任本案國民法官的心證已被汙染,不宜再採行國民法官審判制度。
但蒞庭檢察官認為,本案並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定不公開審理的事宜,應採國民法官審判;死者母親在法庭痛哭說,「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家庭跟我一樣!」不要讓國民誤認為酒駕撞死人事後認罪就沒事,仍希望採行國民法官審判制。
庭末,法官問,對於本案有沒有符合減刑要件及緩刑、是否已調解,檢、辯雙方說尚未達成共識,但被告與死者家屬願意試行調解。
依照《國民法官法》,承審本案的合議庭要聽取檢察官、被告和辯護人的意見,還要審酌公共利益、當事人訴訟權益等,就被告及辯護人的聲請以裁定方式表示准許與否。且這個裁定可以抗告,抗告中,案件要停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