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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賠2元!印尼6移工夜市偷電1小時 高雄法官曝光判決這原因

印尼 移工 夜市 判決
6名印尼籍移工先前在凱旋夜市偷電,高雄簡易庭審理後,判他們共需賠償2元給夜市。(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6名印尼籍移工先前在凱旋夜市偷電,高雄簡易庭審理後,判他們共需賠償2元給夜市。(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印尼籍移工AIPIK(艾比)等6人2021年12月26日中午騎電動自行車到高雄凱旋夜市,並自備充電器,在夜市內替電動自行車充電。夜市單位發現後,向他們索賠6萬元並提告偷竊。在偷竊罪方面,法官判6人罰金3千元;民事求償方面,法官則是考量他們使用電量,最後判6人賠償2元。

印尼籍移工AIPIK(艾比)RASTO(阿多)、SAKRONI(卡尼)、RIDIN(里定)、MARTONO(多諾)、MUHAMMAD ABDUL AJIS (阿杜)於2021年12月26日12時許起,各自騎乘電動自行車1輛前往高雄凱旋夜市內。

他們以自備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插入夜市設置的電源插座,充電約30分鐘至1小時竊取電能。凱旋夜市許姓管理人員當天13時許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當場查扣充電器6顆。

根據高雄地院判決書,艾比等6人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法官指出6人僅為貪圖不法利益及一己之便,遂恣意竊取他人攤位之電能所為實屬不當。不過考量他們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使用時間僅約半小時至1小時,因此依竊盜罪各判6人罰金3千元,得易服勞役,沒收充電器,另由於犯罪輕微,因此無驅逐出境之必要。

凱旋夜市還向6人提出民事求償6萬元,高雄簡易庭對此審理,法官計算他們使用電度費用、使用時間、自行車充電器電功率僅讓夜市損失2元,因此最後判6人共需賠償2元給夜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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