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船直撞碼頭釀毀損!高港公司還原當時情況 引水人下場曝光
現代東京輪「直角」朝碼頭方向撞去。(圖/翻攝自台灣記者聯盟資訊平台)
總噸達7萬4651公噸的塞浦路斯籍貨櫃船「現代東京輪(HYUNDAITOKYO) 」昨日靠泊高雄港77號碼頭時,船頭卻是直接撞上碼頭,高雄港務公司將針對損失,向船公司提出賠償;至於負責引領貨櫃船入港的徐姓引水人卻有酒精反應,但引水人為顧問性質,非實際開船者,依照慣例碼頭設施損害要由船長船東負責和賠償,但這一撞,引水人最重可能會被收回執業證書。
現代東京輪20日上午靠泊77號碼頭,該輪由領港引領進港,並有1艘6400匹馬力拖船在旁協助進港靠泊。港務公司表示,該船於8點52分進入二港口防波堤,續於通過二港口VTS信號台前方水域時,VTS信號台設置的「船舶操航智慧警示輔助系統」出現該輪航速警示訊息,也就是船速超過6節即觸發預警,VTS信號台管制員立即以無線電於1分鐘內連續4次呼叫警示領港該輪航速過快,未獲領港回應,該輪隨後撞上77號碼頭,造成該碼頭設施受損。
昨日事故發生後,高雄港務分公司除通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及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進行會勘,初步計有繫船柱基座、碼頭舖面伸縮縫、岸肩及岸壁冠牆等多處裂損。今日再派員檢查,發現該碼頭被撞擊處鋼板樁設施凹陷受損並有漏砂情形,要求肇事船方立即進行堵漏,另外,考量碼頭結構受損情形,要求碼頭承租業者韓新公司於碰損設施範圍不得進行裝卸作業,並應設置阻隔設施避免人車進入,以免二次事故發生。
高雄港務分公司也表示,配合提供相關航行資料供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及航港局參證,並函請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於引領船舶時應保持適宜航速、並應全程守聽無線電及落實平移平靠原則,並已責成肇事船方簽具損壞賠償責任切結書,並要求船方提交相關擔保金作為受損設施修復擔保。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已管制「現代東京輪」出港並進行相關海事調查,不過據了解,該名徐姓引水人在船上時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69毫克,而南航中心及港警獲報後到場則是測得0.19毫克,但因為引水人出勤前並未強制規定酒測,且屬「顧問」,不是駕駛,依照慣例即便貨櫃輪造成碼頭受損,引水人不需負責,而是要由船長、船東負責及賠償。
但會先根據《引水法》第38條進行處分,可對引水人記警告,2年內警告達3次者,收回執業證書3個月,若情節重大,則可報請交通部收回執業證書3個月至2年。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