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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母悶死6歲兒檢依殺人罪起訴 為新北首件國民法官參審
(示意圖/shutterstock)
36歲許姓女子離婚後,與前夫約定輪流照顧6歲兒子,未料許女因經濟困頓、感情等因素,去年10月間拿枕頭悶死獨子,後續欲持刀輕生卻被救回,新北地檢署後續依殺人罪起訴,該案也將成為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件。
許女與前夫2021年離婚後,與對方約定每隔1至2周照顧6歲兒子,未料許女去年遇上裁員,經濟陷入困頓,又認為前夫外遇,感情、生活不順遂的情況下,去年10月間在家中持枕頭悶死兒子。
前夫因聯繫不上許女,報警破門發現正在輕生的許女、倒地的兒子,兒子當時已有屍斑,明顯死亡,許女送醫後搶回一命,檢方將許女送精神鑑定,雖認其有憂鬱症,但不影響行為能力,不符減刑,因此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少法加重其刑。
新北地院表示,該案已分案為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1號案件,將由國民法官專庭輪分,並由國民法官專庭刑三庭負責審理,合議庭審判長為蘇揚旭、受命法官洪振峰、陪席法官施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