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兩年共漲32% 工商協進會聲明:產業負擔極大「今年不宜再漲17%」
工商協進會提到高漲的能源價格亦加重企業或民眾的負擔。圖為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圖/工商協進會提供)
工商協進會今天(17日)晚間發布四點聲明中指出,由於去年已對用電大戶電費調漲過15%,今年再漲一次17%,將對產業帶來極大負擔,建議短期內不宜再度調漲之外,產業用電平均漲幅高達14.2%,民生用電平均漲幅僅為2.6%,不易達到以價制量的節電目標,期望日後重大政策能繼續與工商界進行溝通。
經濟部於今天(17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就電價漲幅、適用對象進行調整與進一步規範,對於調整電價以及造成的後續影響,工商界至為關切。對此,工商協進會提出下列看法:
一、 工商界理解電價宜合理反映成本,去年已針對用電大戶電費調漲15%,且今年再調漲17%,對於產業造成極大負擔,建議短期內不宜再度調漲,避免再度衝擊企業營運與民生,削弱我國整體經濟競爭力,並造成通膨進一步惡化。
二、 此次調漲電價包括住宅、商業、工業各類用戶進行平衡調漲,但產業用電平均漲幅高達14.2%,民生用電平均漲幅僅為2.6%,不易達到以價制量的節電目標,期望日後重大政策能繼續與工商界進行溝通。
對於受疫情影響,持續衰退、用電量減少的產業導入「電價調幅減半新機制」,此一顧及產業經營艱困狀況之措施,工商界予以認同,建議持續觀察產業發展之情況,擴大適用辦理對象。
三、根據台電發電量資訊顯示,火力發電(燃煤、燃氣、燃油)仍占台灣整體發電量逾8成,不利我國達到淨零排放目標,且高漲的能源價格亦加重企業或民眾的負擔。
電價與能源政策、電力結構息息相關,在再生能源發電配比未達目標之前,政府宜參考國際能源發展趨勢,對於任何形式的能源選項,採開放態度詳予評估,以確保足夠電源供應與價格的合理性。
四、建議政府強化對於廠商投入節能設備抵減之誘因,對於廠商投入節能設備、低碳製程改善給予租稅優惠與獎勵措施。包括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之1條,增列企業投入綠色製程相關設備、技術投資,適用租稅獎勵措施;鼓勵用電大戶投資創能、節能與儲能等設備,將能減低電價上漲衝擊,並提升能源韌性。
政府推出的「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立意甚佳,亦應滾動式檢討成效,並視情況擴大辦理,促進台灣整體社會低碳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