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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台中女買不到早餐怒扔拖鞋 店家看傻報警「最高罰1萬8千元」

台中 早餐 拖鞋 社會秩序維護法 罰鍰
台中1名女子因為買不到早餐怒炸,竟向店家丟拖鞋,警方已經循線鎖定,將女子通知到案說明。(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台中1名女子因為買不到早餐怒炸,竟向店家丟拖鞋,警方已經循線鎖定,將女子通知到案說明。(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

傻眼!台中市1名31歲徐姓女子,日前騎車到北區某早餐店買早餐,不過店家告知已經售完後,女子竟當場抓狂大聲咆哮,還將拖鞋扔進店內洩憤。警方表示,將通知徐女到案,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辦,可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6日上午7時許獲報,民眾指稱有名女子在大德街早餐店門口對店家大吼大叫,並將拖鞋丟擲進店內,已經影響營業遂報警求助。員警到場時女子已經離去,經調閱相關監視器以車追人,循線鎖定涉嫌的徐女。

經查,徐女疑因買不到早餐與店家起口角,一氣之下朝店內丟擲拖鞋,現場無造成任何損害,店家目前暫不予追究,不過徐女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目前已通知徐女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並將告誡不得任意滋擾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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