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法官出手3/傾聽兩造委屈再給解方 「盡力、隨緣」讓當事人雙贏
邱光吾法官表示,多傾聽當事人意見,再幫忙想出一個解決方向,能提高兩造和解意願。(圖/模擬畫面,黃耀徵攝)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邱光吾,2000年間從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後,幾乎都在擔任民事庭法官,有23年法官資歷的他,歷任苗栗、台北、士林等地方法院法官或庭長,在同期法官和同事眼中,他是一位充滿正能量的帥哥法官,同事間遇到問題,他從不藏私地提供建言,許多法官和書記官對他評價都相當高,而他的善意和溫暖不只帶給了同事,也在開庭時感染了許多當事人,難怪不少難以和解的案件到了他的手裡,最後都能迎刃而解。
對於同事給他的正面評價,邱光吾直呼不敢當,他表示自己只是一直努力,想在法庭裡形成溫暖正向的氣氛,如果能帶著當事人一同解決糾紛,讓結果圓滿,自己也會很有成就感,「這是在沉重的司法工作下,找到一點點的價值。」他謙虛地說。
被問到有何訣竅能讓看似劍拔弩張的雙方當事人願意坐下來談和解?邱光吾表示:「傾聽很重要」,因為當事人有時候一句話、一個表情,都顯示出當下對案件的最新感受,因此法官的責任,並非坐在高高的法庭上下指導棋,而是要能「幫雙方當事人想出一個方向」,才可能讓他們卸下心房談和解。
另外,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和解,邱光吾認為此時也不要給他們壓力,更不能欺騙或逼迫和解,最好的方式就是提供正確的資訊,例如有些當事人以為民事庭審理的小額簡易案件,還能上訴高等法院,他就趕緊提醒他們要評估訴訟風險和成本,把握和解的機會。
邱光吾坦言,法官在法庭上勸諭當事人和解,其實反映在工作上並不划算,因為很多案子,其實法官的心證都很清楚,幾次開庭後就能寫出判決,而他之所以會多花時間勸雙方和解,無非希望當事人各退一步,達到雙贏的目的,因為兩造一直纏訟下去,就要常跑法院、嚴重影響生活品質,也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他舉「黑心信義還我錢來」這件案子為例,除了還在檢方的案子以外,至少已在法院衍生11件案子,其中民事7件都在士林地院,刑事4件已上訴到高等法院,這次他受理其中一件民事案子達成和解,兩造也願意撤回所有民刑事案子,一共可節省95人次法官的人力。
當然也有一些當事人對邱光吾勸諭和解的過程不開心,誤以為他有所偏頗,或只是想結案,甚至向法院陳情。對於這些當事人,邱光吾雖然感到遺憾,但也不會後悔,他坦言:「法官的工作真的很累」,但「我就是盡力、隨緣」。他只是希望處理案件時,有機會能成為當事人的貴人,因為或許「那天我需要幫助時,也有人能為我的貴人。」他只想讓當事人在他的努力下,案子能有有好的結局,如果最後還能真心的對他說聲謝謝,邱光吾說:「我就可以再走下去了!」
跟了邱光吾6年的書記官林郁菁,現在已升為士林地院民事紀錄科科長,她回憶2014年第一次搭配邱光吾勸當事人談和解時,只能用「震驚」形容,當時她看到法官席上的邱光吾,以溫暖又謙恭有禮的口吻,幫兩造分析訴訟狀況,還試著告訴他們法院的立場,讓她直呼「驚為天人」。林郁菁沒想過法官也能用這樣方式談和解,因此盡管開庭時間比較長,她也甘之如飴、覺得在做功德。
邱光吾現任的書記官唐千雅則是用「天使法官」來形容他,才剛到法院任職2年多的唐千雅說,有時案件遇到緊急情況,經常中午1點多就趕到邱的辦公室問問題,沒想到邱不是在吃飯或休息,而是還在研究案情,辦公室裡也沒有任何午餐或食品的味道,讓她一直懷疑他難道不食人間煙火?唐千雅和林郁菁還異口同聲指出,如果一定要說出邱的缺點,那就是他太投入工作,她們盼望邱除了關心當事人權益,也該多注意一下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