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教養院爆多人狂毆院生致死 家屬悲歎:孩子受虐這樣判太輕
苗栗德芳教養院院生遭虐致死案,林姓主嫌被判8年10個月徒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苗栗縣造橋鄉德芳教養院,李姓院生2021年被虐致死案件,經法院審理,依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主嫌林姓前組長8年10個月徒刑、賴姓前助理7年10月,另在場全程目睹,並未施暴但交付凶器的周姓前生活扶助員,也被判7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被害致死28歲的李姓院生,為重度自閉症患者,2021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在房間突然倒地,身體四肢及腹部有多處瘀青,臉色發紺,送醫急救不治,檢警隨後展開調查,才讓德芳教養院員工涉嫌虐待致死案件曝光。
根據了解,事發當天中午12點多,李姓被害人因為情緒不穩,林姓、賴姓男子接續對李打耳光,更用拳頭毆打其胸、腹與背部,並請周姓女子拿來按摩拍,接著林、賴再將李的臀部打成瘀青重傷,賴隨後更用束帶捆綁李姓院生雙手。
當天下午2點多,李姓被害人當時掙脫綑綁逃出門外被發現,賴男隨即以金屬掃把柄毆打李的大腿,再用周拿來的按摩拍繼續毆打李的臀部,林男見狀後也再持按摩拍毆打李男,賴又再用束帶將李男綑綁雙手、雙腳。
李姓院生被綁期間持續反抗,賴、林、周3人充耳不聞,更未讓李補充水分,導致李姓被害人引起橫紋肌溶解症,併發局部腦實質浮腫、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後因惡性高熱、代謝性衰竭,當天下午4點多送醫,僅1個多小時之後就不治身亡。
法官審酌被告3人犯後態度,林男主導此案,犯後不願認罪;賴男協助施暴、拘禁並坦承犯罪;周女雖未參與施暴,但聽從賴、林兩人提供施暴工具,犯後態度普通。
考量被告3人均未與被害家屬和解,也未獲家屬原諒,法官判處林姓被告有期徒刑8年10月、賴姓被告7年10月、周姓被告7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死者母親提到,林男等3人至今一點悔意都沒有,這樣的宣判太輕,無法懲罰到他們,孩子被受虐致死,這種傷痛迄今是遲遲無法平復,會再與律師商討是否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