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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狂歡到中午醉撞4車! 她掩護閨蜜冒名頂替遭警識破

酒吧 車禍 閨蜜 冒名
楊姓女子酒後駕車連撞4車,由於楊女有相關前科,身為楊女的好閨蜜,黃女擔心楊女事後恐加重刑責,因而冒名頂替,卻遭警方識破,雙雙被逮。(圖/翻攝畫面)

楊姓女子酒後駕車連撞4車,由於楊女有相關前科,身為楊女的好閨蜜,黃女擔心楊女事後恐加重刑責,因而冒名頂替,卻遭警方識破,雙雙被逮。(圖/翻攝畫面)

北市中山區20日發生一起4車連環撞意外,其中受害的車輛中更還包含福特野馬與賓利。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對釀成整起事故的白色轎車進行酒測,起先本以為是黃姓女子駕駛釀禍,並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67mg/l,事後竟大翻盤,確認駕駛是同車的楊姓女子,2人互為朋友關係。由於楊女有相關前科,黃女擔心楊女被逮恐會加重刑責,才會冒名頂替,如今雙雙都得面臨刑責。

中山區港墘路與堤頂大道二段20日發生4車連撞意外,受害車輛中除福特野馬與賓利外,還有一台納智捷休旅車,且據媒體報導,坐在賓利後座的人,還是台畜名譽董事長張裕屏。警方獲報到場後,起先以為是29歲的黃姓女子酒後駕車釀禍,其酒測值高達0.67mg/l。

不過進一步釐清後,事實真相卻大翻轉,實際駕車的是和黃女同車的33歲的楊姓女子。據悉,2人為朋友關係,從中部租車上來台北遊玩,前一天晚上2人搭乘計程車到林森北路的某家酒吧,一路暢飲至隔天中午,再返回旅宿,準備開著租賃車返家,不料酒精未退卻開車上路。

據了解,由於開車的楊女有相關前科,身為楊女的好閨密,黃女擔心楊女若再被逮,恐會加重刑責,因此在第一時間冒名頂替,不料事後卻因為說詞反覆,且無法完整描述事情經過,引起警方懷疑。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當場識破2人有冒名頂替的行為。全案依《公共危險》及《頂替》罪嫌送辦。

中山分局呼籲,酒駕為交通肇事主因之一,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為維護社會安全,酒後駕車為警方重點勤務加強取締,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駕「零容忍」,提醒民眾飲酒後多搭乘計程車及使用代駕服務,共同維持交通秩序,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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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