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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檢檢察長不忍了! 費玲玲聲明未核准陳宗彥結案
台南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指出,當初陳宗彥案由她核准偵辦,但並非是她核准結案。(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今天晚間發表聲明,澄清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在台南市府處長任內涉貪召妓,是在她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核准偵辦。後來陳宗彥的案子簽結,她早已離開台南地檢署,不料「近日部分所謂名嘴,不實污衊本人於台南地檢署任內受高層施壓縱放陳宗彥。」費玲玲說為維護檢察體系整體清譽,特別發表聲明澄清。
費玲玲4點聲明如下:
1、該案係本人於台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核准偵辦。
2、該案簽結時,本人早已離開台南地檢署,本人既未核准結案,何來高層施壓,縱放或吃案之可能。
3、本人現為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台南地檢署並非所屬,故所謂「自案自查」,純屬虛構。
4、為避免影響檢察機關整體清譽,特此說明,勿再繼續以不實言論污衊,任意攀誣,混淆視聽。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指陳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涉貪接受性招待,並指台南地檢署當初包庇吃案。不過高檢署召開記者會回應指出,陳宗彥案經年餘調查,尚乏積極事證足認被告等人有何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行,因此2015年9月2日結案,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並未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