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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男童不聽管教 殘忍爸媽竟拿刀刺肩、熱雞湯燙嘴
4歲兒頑皮不聽管教,林男及曾女夫妻竟以刀刺、澆麻油雞熱湯凌虐,各被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刑。(圖/報系資料照)
林男與曾女在2020年6月間將4歲兒子接回台中同住,以男童頑皮不服管教,林男不但拳打腳踢,還以熱水澆燙肩臂凌虐:曾女則摑臉、拿水果刀刺肩,嫌吃太慢竟以麻油雞熱湯澆嘴,導致男童全身傷痕累累。一審法官以故意傷害兒童罪各判夫妻徒刑6月,曾女獲緩刑4年,受法治教育5場、義務勞務80小時,可上訴。
林男與曾女婚後,2017年3月間生子,將兒子委託父母照顧,2020年7月間才接回台中租住處同住,夫妻以4歲兒子頑皮不服管教,照顧他常情緒不佳,導致常暴力相向。
林男自2021年5月至11月間在住處,多次徒手或拿衣架打男童的手、被及臀部,曾腳踹他腰臀去撞到桌腳,甚至以熱水澆燙他手臂、肩膀等方式相繼凌虐。
曾女自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間多次拿課本、衣架打男童、摑臉,並拿水果刀刺傷他左肩,甚至以麻油雞熱湯澆灌嘴部等激烈方式施暴。
夫妻對男童暴力相向,造成他額頭瘀青,腳嘴、下唇、口腔及上顎有水泡及燙傷,頸部、背部都有新舊傷、左肩及左上臂燙傷,雙腋下、左膝、耳後及右手肘等處瘀傷,左大腿也有不明疤痕,左上臂切割傷等傷勢。
林男及曾女兩人坦承犯行,親屬也出面作證。法官認為,夫妻兩人多次對兒子施暴成傷,嚴重傷害男童身心,持續性傷害超過一般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懲戒或管教,已達凌虐行為。
法官審酌林男有重利案前科,5年內再犯案,雖罪刑不同、罪質差異甚大,但不宜依規定加重其刑;曾女配合親職教育輔導,已有悔意,過當管教並非毫無原因的毆打、凌虐兒童,各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刑6月,而曾女緩刑4年、法治教育5場、義務勞務8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