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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挖眼男入獄了 還要再賠償女店員115萬

屏東 挖眼男 女店員 發監
楊男只因被勸戴口罩,竟挖女店員的眼睛。(圖/報系資料照)

楊男只因被勸戴口罩,竟挖女店員的眼睛。(圖/報系資料照)

屏東高樹鄉一名楊姓男子日前因不滿被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竟然徒手挖對方眼睛,導致潘姓女店員視網膜剝落,險些失明。案經審理後,楊姓男子被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目前檢方已發監執行。之後潘女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楊男需賠115萬餘元。

回顧事發當時,潘姓女店員提醒楊姓男子戴口罩,沒想到下秒就被挖眼睛、壓在地上痛打。可怕的是,當警方到場後,楊男仍死抓著女店員不放,直到警方拿出警棍才將2人分開。受傷的潘女被緊急送往醫院,其傷勢相當嚴重,除了鼻樑斷裂,視網膜還剝落,險些失明。

針對這起事件,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在當時指出,這次事件是個嚴重的教訓,因為嫌犯連續多次傷害他人,已經要求醫院務必審慎評估,朝向長期收治來處理;此外,針對社會安全網的補強方面,也會深切檢討,並且跟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疾病患者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本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楊男被依重傷未遂及傷害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目前檢方已發監執行。之後潘女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楊男需賠11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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