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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持續開前任車還不繳罰單和稅金 女方用這招送他進警局
林姓男子駕駛前女友名下的車輛卻不繳罰單,最終遭提告侵占,他也被依法送辦。(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45歲林姓男子今日上午駕車行經復興路與民族路口,巡邏員警卻發現其車輛已被通報侵占協尋,立刻將他攔下盤查,林男見警方詢問還一臉無辜,而員警調查發現,林男駕駛的車輛是以期前女友名義購買,他分手後仍在使用,但多次未繳罰單和稅金,女方聯繫林男無果,一氣之下控告他侵占,林男也被依法送辦。
據了解,林男2年前以前女友名義購買該車輛,分手後也持續駕駛,但並未辦理過戶程序,而女方近日頻頻收到罰單和稅金通知單,多次聯繫林男均無果,一氣之下憤而提出侵占告訴。
而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警員邱耀志、黃敬宸及警專實習生劉原昊,今天上午9時許巡邏行經復興路與民族路口,劉員以警用小電腦查詢週邊車輛,發現周邊竟有車輛遭通報侵占協尋,員警立刻攔下林男盤查,林男還試圖喊冤,最終仍被依侵占罪嫌送辦。
發現侵占車的警專實習生劉原昊表示,這是他首次在勤務中尋獲涉及案件車輛,且實際參與學長查緝及偵辦過程,非常的有成就感,讓今年即將畢業加入警察團隊的他,對於即將面對的工作挑戰有更深刻的認識。
桃園警方表示,對於實習生到單位實習,均會指派較有經驗的同仁來帶領,希望透過落實「師徒制」來傳承工作經驗,期待這些未來警界的生力軍,可以為治安及交通等工作做出奉獻,對於劉員的優良表現,將會通報學校做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