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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防法》修正案三讀 林為洲:新興菸品再也不是無法可管

立法院 菸害防制法 三讀 通過 修正案 加熱菸 新興菸品 立委 林為洲
立委林為洲表示,《菸害防制法》本次修法補強現行法律不足之處,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圖/林為洲辦公室提供)

立委林為洲表示,《菸害防制法》本次修法補強現行法律不足之處,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圖/林為洲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院會今(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將加熱菸之菸體及其載具納管,且載具之販售途徑及廣告宣傳限制同菸品;對此,立委林為洲表示,《菸害防制法》逾15年未大修,面對新興菸品來勢洶洶,本次修法補強現行法律不足之處,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禁電子菸、嚴管加熱菸及其載具,禁止促銷與廣告,禁止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禁止營業場所免費供應菸品等規定。

根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由107年1.9%與3.4%上升至110年3.9%與8.8%,合併計算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由107年2.7%上升至6.6%,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顯見電子煙氾濫已對青少年形成嚴重的健康危機。

林為洲指出,未成年容易接觸到新興菸品,因此《菸害防制法》修法有必要性與迫切性,《菸害防制法》於去年5月在他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時予以排審,中間歷經5次朝野協商(111年10月28日、12月16日、12月29日、112年1月4日、1月10日),積極排審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杜絕菸品危害健康。

林為洲表示,本次修法重點除了4禁1嚴外,尚有未滿20歲不得吸煙、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不得小於50%等重點,雖然這個版本稱不上最好,但起碼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他說,反菸為全民共識,新興菸品的出現再也不是無法可管,未來也將督促政府落實條文內容。

對於菸防法修正草案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關心此案修法進度的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理事長何若萍表示,謝謝為這部法律修法付出心力的政府官員與立法委員,更希望台灣將來真的能全面禁售紙菸,讓台灣成為一座美麗的無二手煙害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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