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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中校和黨主席爸爸當共諜 北高行判他返還退伍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當共諜的前中校鄭智文敗訴,須返還退休金554萬餘元。(圖/報系資料照)
軍備局前中校軍官鄭智文被父親、「工黨」前主席鄭昭明引介當共諜,獲利61萬多元,最高法院認定父子倆人違反《國安法》,判決緩刑定讞。鄭智文退伍後,遭退撫會、退撫基金會分別要求返還「月退休俸」、「新制退休金」等共554萬多元,鄭智文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還可上訴。
鄭智文2009年在父親鄭昭明安排下,在日本東京、新加坡等地與中共特務李志康密會,簽署「北平模式」不抵抗協議書,協助吸收軍人發展組織;鄭智文2013年退役後,安排陳姓學弟與李會面。檢方發現,鄭智文還多次收受中共金錢及餽贈,將父子兩人起訴。
最高法院支持台南高分院見解,認為鄭氏父子因私利協助中共吸收我國現役軍人發展組織,但都認罪,並於檢方偵查時繳回犯罪所得61萬多元,加上僅招攬陳姓軍官1人,前年9月9日各輕判10月、1年,均緩刑3年,分別支付公庫20萬元、30萬元。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在刑事判決確定後,認定鄭智文在有罪確定當天起,已失去領受退休金的權利,由退撫會、退撫基金會負責執行。退輔會要求鄭繳回月退休俸、各項一次性給與,共309萬多元;退撫基金會也要繳回2013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溢領新制退休金245萬多元。兩筆相加共554萬多元。
鄭智文拒還,提告請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不必還錢。北高行認同陸軍司令部、退輔會、退撫基金的看法,認為鄭長期深受國家栽培,卻未能真誠體認依法守密的重要性導致被判刑確定,已喪失權利領受退休金,必須返還退休金等款項共554萬多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