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看過來 環保署宣布7月1日起「不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
環保署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將對全台近1萬4000家旅宿業、露營地等限制其一次用旅宿用限制。(圖/報系資料照)
環保署預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將對全台近1萬4000家旅宿業、露營地等限制其一次用旅宿用限制,並分成二階段實施,廿中第一階段的「不主動提供」將於今年7月1日後推動,至於第二階段的「自備價差價或提供需求者選購」,提供消費者至少5%價差或標示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則由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違反將處1200至6000元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
「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如露營地、休旅車營地等),於今年7月1日起,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或客房外讓消費者自由取用一次用旅宿用品,僅於消費者有使用需要時再提供;第二階段規定,明定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用旅宿用品房型之價差至少5%優惠;或於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用旅宿用品價格供消費者選購,實施日期則由地方提報環保署核准發布。
限制的一次用旅宿用品品項包括: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以及一次用拖鞋等3類品項。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據統計,受此次一次用旅宿用品影響的事業單位全台約近1萬4000家,在新冠肺炎疫情前我國每年因一次用宿用品廢棄物每年約8000噸,透過此次限制希望每年可以減少2000噸至3000噸左右的一次用廢棄物,實施後未遵守此實施方式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至6000元罰鍰。
環保署表示,一次用旅宿用品本體、容器或包裝多使用塑膠材質,經使用後廢棄造成資源浪費,為減少塑膠污染環境,聯合國於2022年第五屆環境大會154國共同承諾,將於2024年前制定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塑膠公約、2030年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其中旅遊產生的塑膠污染或垃圾較容易進入海洋和陸域水體中,造成環境及生態危害虞慮。
因此,聯合國環境署及世界旅遊組織於2020年推動全球旅遊減塑倡議(Global Tourism Plastics Initiative),邀請旅遊產業鏈業者及協會和非政府組織一起加入,對一次用旅宿用品提出使用環境友善的旅宿用品取代一次性塑膠的承諾等,希望解決塑膠污染及減少垃圾產生。
環保署再次呼籲,請民眾培養「自備、重複、少用」觀念,將減塑、減少垃圾等環保行為落實於生活中,旅遊時自備旅宿用品衛生又環保,一起為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