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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把人帶回家偷偷來⋯正宮回頭目睹「內褲小三躲床邊」 崩潰暴瘦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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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喊冤,人夫刻意將婚戒拔掉,還謊稱已離婚。(示意圖/PIXABAY)

小三喊冤,人夫刻意將婚戒拔掉,還謊稱已離婚。(示意圖/PIXABAY)

新北一名賴姓女子與已婚人夫發展出婚外情,某次躲在住家的臥室內被正宮抓到,婚外情因此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賴女須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胡姓人妻與丈夫於2017年10月27日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數年來相互扶持、感情甚篤,而外包商賴姓女子明知丈夫為有配偶之人,居然於2021年3月與其暗生情愫並開始交往,不僅在LINE對話中調情,還在車輛中約會、親密擁抱,甚至趁她外出旅遊或到外婆家住時,一起到外縣市遊玩,並一同在飯店過夜及發生性行為等逾越一般友誼之不當交往行為。

胡姓人妻淚訴,一直到2021年6月,自己返回住處拿東西時,赫然在臥室內發現下半身僅著內褲並躲藏於床側的賴姓女子,這才知道他們的不正當交往關係。她憤而提出離婚,短短2個月內暴瘦6公斤,因此向賴女提出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

對此賴女喊冤,人夫除刻意摘除其左手無名指之婚戒外,還在2021年3月中向她謊稱已離婚,只不過因為和妻子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此仍住在一起。

法官指出,賴女2020年7月因工作業務往來而認識人夫,並知悉對方已結婚,其後因人夫展開追求便決定交往,並同意與其發生性行為,卻僅憑人夫片面說法及未戴婚戒,即相信對方已經離婚。法官認為,賴女為大學畢業,具有相當智識程度,應該知道倘若人夫確實已離婚,其身分證配偶欄即會是空白的,戶籍謄本亦會有相應記載,故於查證上並無任何困難之處,最後認定其侵害配偶權,因此須賠償胡女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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