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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出軌前男友…激戰2次被甩「氣到憂鬱症」 傻尪心疼熬夜照顧綠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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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見妻子整天悶悶不樂,不知道自己被戴了綠帽,還每天全心全意地悉心照料。(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人夫見妻子整天悶悶不樂,不知道自己被戴了綠帽,還每天全心全意地悉心照料。(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新竹一名陳姓人妻婚後出軌蔡姓前男友,不料2人發生性行為後,男方態度轉趨冷淡,她自覺遭到冷落,憂鬱症病情因此加重。林姓人夫見妻子整天悶悶不樂,不知道自己被戴了綠帽,還每天全心全意地悉心照料,導致夜裡難以入睡,工作亦大受影響,得知真相後當場崩潰,氣得向小王提告,求償60萬元。

根據判決書,林男主張,他和陳女於民國109年2月19日結婚,雖因細故短暫離婚,旋於隔年6月24日再次結婚;2人復婚後,考量未成年子女想法,暫未同居,惟感情和睦,假日時常一起出遊,每日亦會以電話聯繫分享生活大小事,未料夫妻倆去年9月間發生爭吵,蔡男竟藉機私訊妻子,還邀請她到高雄遊玩。

人夫表示,妻子應邀至被告家中,2人1個月內2度發生性關係,但女方回新竹後,蔡男即稱受不了她一再提起當年往事,提出要冷靜一陣子,陳女自覺被欺騙感情,導致憂鬱病情加重。林男見狀,每天無微不至地照顧妻子,導致夜裡難以入睡,工作亦大受影響,後來才知道自己被戴綠帽,憤而求償60萬元。

高雄地院審酌,蔡男明知陳女為有配偶之人,竟仍與其發生2次性交之逾矩行為,依社會一般通念,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社交往來範圍行為,並足以破壞夫妻婚姻關係中,配偶應負之誠實義務,自屬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並屬侵害身分法益情節重大無誤,最終判處小王應賠償2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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