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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李沐晴偷吃…蘿莉塔留言「婊婊的」挨告 出庭喊冤:前男友承認逾矩

蘿莉塔 李沐晴 誹謗 出庭 北院
女星李沐晴(左)與蘿莉塔,兩人之間有官司纏訟。(圖/翻攝臉書)

女星李沐晴(左)與蘿莉塔,兩人之間有官司纏訟。(圖/翻攝臉書)

《大學生了沒》女星蘿莉塔2020年在臉書留言,直批女藝人李沐晴「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婊婊的」等語,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日前遭判刑2月定讞。針對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院今(20日)開庭,蘿莉塔出庭時堅稱,自己所言都是「親身經歷」,且她使用私人帳號留言而非粉專,沒有誹謗犯意。

2020年6月間,一名劉姓女子在臉書PO出李沐晴的帳號截圖,上面寫道「sure的事情,姐妹他和我丈夫睡覺」、「婊子中的婊子沒有必要說太多」等話。事後,蘿莉塔跟著留言「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等語,讓李沐晴認為遭網路霸凌,憤而提告誹謗。

對此,蘿莉塔否認誹謗,認為自己說的都是事實,如果造成對方不快,她願意道歉,但要求賠償2百萬實在太誇張;李沐晴則痛批,從蘿莉塔被告後的表現與反應,她完全感受不出歉意,堅決不撤告,雙方和解破局。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均認蘿莉塔留言足以貶損李沐晴名譽,判處2月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日首度開庭,蘿莉塔在庭訊時堅稱,李沐晴確實偷吃別人老公和男友、粉絲,自己的前男友就曾坦承與李女逾矩,且她當時使用平常僅少數好友會按讚的私人帳號留言,而不是擁有30多萬粉絲的粉專帳號,代表她沒有散布誹謗的惡意。法官諭知明年2月16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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