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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美女老師人間蒸發「浴室沾滿血」…凶手遭處無期定讞 1鐵證讓他無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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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位遭處無期定讞。(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李正位遭處無期定讞。(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女老師張靜華2001年神秘失蹤,警方在其住處發現107處血跡反應,循線查出男子李正位涉有重嫌。警方調查,李男曾於案發後盜刷張女信用卡,並將提款卡交付胞妹,指示對方提領存款。不僅如此,鑑識人員也在李男座車採集到大量血跡反應,經比對確定是張女血跡,雖未能找到屍體及凶器,仍依殺人罪嫌起訴。

警方調查,張靜華與李正位於案發前2年,透過女方的黃姓摯友介紹認識,但2人並未進一步來往,張女後來也和一名吳姓男子交往。得知自己成了盜領存款的疑犯,李男胞妹喊冤,指提款卡是哥哥給她的,要求自己幫忙提領現金,她根本不知道是誰的卡片;另外,李女還透露,哥哥平常都以她的車代步。

得到上述線索後,鑑識人員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採證,赫然發現駕駛座、後座、後車廂底墊等處,都有張女的血跡反應,且血滴流下來先浸染物體表面,滲透之後再往下滴,至少要數十毫升才可能發生類似情況,因此研判張女很可能已遭殺害。李正位返台後到案說明,辯稱張女欠他錢,自己才會盜刷其信用卡,否認殺人。

由於李男始終不肯認罪,警方鍥而不捨進行採證,希望能找到張女屍體,無奈至今仍未能尋獲。雖然李正位不願供出行凶過程,死者、犯案凶器也未尋獲,一審法官仍依血跡等鐵證,判處李男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最終李正位遭處無期徒刑定讞,成為國內司法史上,首起沒有屍體而定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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