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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附屬事業將由鐵道局接掌鬧風波! 產業工會氣炸:跟叫警察去兼業務一樣

台鐵 鐵道局 產業工會 交通部
台鐵2024年公司化上路,台鐵附屬事業改由鐵道局核准管理,遭批「像叫警察或消防員去兼業務員」。(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鐵2024年公司化上路,台鐵附屬事業改由鐵道局核准管理,遭批「像叫警察或消防員去兼業務員」。(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鐵2024年公司化上路,原本台鐵附屬事業是交通部管轄,近日交通部公告表示改由鐵道局核准管理。由於台鐵附屬事業是一塊大餅,台鐵產業工會表示,鐵道局本業是軌道工程,過去負責施工跟監工,已是「球員兼裁判」,現在竟還管到餐旅、文創等事務,「就像叫專門負責安全的警察或消防員去兼業務員一樣。」就算交通部想賺錢,也應該先把台鐵體質養好吧?

交通部上周五(9日)預告修正《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草案。交通部表示,為因應6月22日修正施行《鐵路法》之後,規定由鐵道局監督管理鐵路的相關業務,因此配合修正《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修正重點包括:未來國營鐵路機構申請辦理附屬事業,要報鐵道局核准;鐵道局核准後,可交給其他機構或民間經營;鐵道局應定期及不定期派員檢查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的經營狀況,且保留廢止或核准辦理附屬事業的權力。

交通部還說,由於該案是配合《鐵路法》修正,有立即施行的必要,且僅涉國營鐵路機構,尚無影響民眾權利義務,因此僅給15天公告期。

根據《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包括餐飲、旅館、觀光旅遊、鐵道文化創意、零售、百貨、不動產開發及管理等,範圍非常廣泛。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當初要登記為公司時,把業務範圍寫得超級廣。之前鐵道局同時負責軌道施工跟監理,球員兼裁判,已讓人擔心影響安全問題;修法之後又要將台鐵附屬事業下放給鐵道局,等於鐵道局可以自己決定某個台鐵附屬事業是否為了鐵道局的鐵道工程而設。

朱智宇說,台鐵公司化之後,鐵道局仍然負責軌道施工跟監理,仍是政府部門,不應該涉入台鐵公司的工作範圍。不要忘了,當初交通部為何要推台鐵公司化,就是因為發生了普悠瑪號和太魯閣號兩次重大事故,希望做好安全改革,因此鐵道局的最主要任務就是做好工安。

朱智宇說,交通部一直說台鐵公司化之後會賺錢,但要賺錢應該先把台鐵體質養好,把負責運輸和維修的員工留下,做好安全,再談營利。附屬事業再怎麼說也輪不到鐵道局來管,政府施工跟驗收單位是同一人,已經夠不合理了;現在居然又叫施工單位去管附屬事業,「就像叫警察或消防員去兼業務員一樣,」負責安全的單位就應該專職,不能涉及商業。交通部太快想要讓台鐵商業化、讓台鐵營利,好像根本忘了安全才是台鐵公司化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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