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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認識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女網友慘遭詐騙250萬
擔任家中外燴公司工作的呂姓男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林姓女子,訛稱其父親為飯店股東、他是二房之子,管理父親飯店、醫美事業,詐騙250萬元,台北地院判呂男須返還25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擔任家中外燴公司工作的呂姓男子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林姓女子,訛稱其父親為飯店股東、他是二房之子,管理父親飯店、醫美事業,隱匿他因涉犯詐欺案件遭通緝的身分,詐騙林女250萬元,林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呂男賠250萬元。可上訴。
林女提告主張,呂男在2020年11月17日前某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她,騙稱自己管理父親的飯店、醫美事業,以結婚為交往藉口,向她要求以信用卡購買遊戲點數,使她墊款為呂男購買遊戲點數。
林女說,呂男又捏造外婆死亡奔喪地處偏遠無聊購物困難,使她用信用卡為其購物,又在12月3日佯稱要清償款項,要求她湊足200萬元方便給付,再謊稱因病治療,因個人資料保密或肺炎隔離無法見面等,使她陸續交付現金50萬元。
刑事部分,呂男遭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民事求償部分,台北地院判決呂男須給付林女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