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宮鬥案外案她提民事要求復職 意外曝光薪水明細被記9大過
女主播宮鬥曠職遭解雇,提訴訟要求回到原職位。(圖/報系資料照)
今年5月有新聞台爆出女主播宮鬥狀況,3名女主播聯合霸凌1名女主播,甚至潑水到對方外套的情況,事發後3名女主播被懲處,當中一名張姓女主播不服懲處結果,因此曠職被記上9大過解雇,她反駁曠職並申請民事訴訟要求復職,今(5)日開庭也意外曝光她的薪水以及解雇內幕。
張姓女主播今日出庭,面對媒體她由律師出面回應,表示「全案已進入訴訟階段不便回答」。而當時狀況2月時張姓女主播收到職務行為改善通知,5月接到人事命令要求她從主播轉任資深文字記者,而她也從5月1日起請特休到17日,但這也讓公司認為她曠職,因此記上大過,24日她聲請勞資協議,但都未達共識,最後8月17日女主播就以「職務不法侵害事由」提出申訴,9月13日遭公司懲處9大過解雇。
張姓女主播從2005年9月1日擔任生活產經中心文字記者,2011年11月1日起擔任編播中心播報組主播長達10年。她主張過去主播月薪66125元,包含1萬元主播津貼、1800伙食津貼。她沒有簽下「職場行為改善通知書」,認為自己沒有「做(霸凌)」,因此拒簽名,公司則認為她拒絕配合。而她的律師則表示,張女5月1日到9月13日都有到班打卡,想反應被調職卻遭到解雇,因此請求回復原職位,並支付9月停職前的薪水37471元,從10月起應給付66125元薪水至回復原職位止,並提撥2193元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按月提繳4008元至退休金個人專戶。
但電視台辯護律師則表示,公司給張女兩個月時間改善,不過9次機會都沒有看到改善狀況,因此以優於勞基法的條件下解雇她,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被霸凌的受害主播。法官則認為調解對雙方比較好,若訴訟到底勢必會讓相當主播與證人出庭,也會影響到電視台的形象,而張女本人則認為她是被抹黑曲解。
女主播宮鬥的狀況,受害主播維持原時段播報、張姓女主播遭到解雇、黃姓女主播離開新聞台到財經台,而認錯的游姓女主播則是繼續在新聞台播報,若張女與電視台調解破局,之後相關人等恐到法院還原當時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