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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很好A? 中油員工21年A走3千多萬遭基隆地檢起訴
基隆地檢署查獲中油員工張男涉貪單據等罪證。(圖/基隆地檢署提供)
中油基隆營業處的基層採購人員張姓男子,利用購買公用器材收取回扣、浮報數量及價額,21年來竟涉貪3328萬元,但所屬機關卻渾然不知,基隆地檢署今(1)日依違反《貪物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和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檢察官並查扣不動產、變賣1千餘萬元上市櫃公司股票,成功剝奪不法所得。基隆地檢署呼籲國營事業應檢討內控機制,將員工適時輪調,避免舞弊再次發生。
基檢指出,被告張姓男子2001年起到今年6月間,在中油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石門供油服務中心負責採購業務,處理油罐車、氣槽車維修保養標案的採購、經辦、驗收及核銷業務,他見採購金額龐大、有利可圖,心生貪念,向廠商要求當月撥款金額的10%到24%不等回扣,否則就會刁難驗收或揚言更換廠商,張男還浮報車輛零件,並以副廠零件充當原廠零件,趁機收取價差。
基檢檢察官陳淑玲接獲本案情資後,今年7月底查獲張男收取回扣影像,8月4日持搜索票,兵分多路搜索張男辦公室、住家和公司,查出張男21年來不法獲利高達3328萬餘元,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