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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外交官涉性侵外籍女學生 享豁免權北檢2度不起訴
捷克外交官涉嫌性侵外籍女學生,因享有刑事豁免權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pixabay)
捷克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組長,遭控邀請一位外籍女學生到家作客,趁機逼迫女學生口交性侵,涉嫌觸犯強制性交罪。由於涉案的捷克駐台官員具有外交官身分,台北地檢署函詢外交部,得知他享有刑事豁免權,予以不起訴處分,外籍女學生不滿,聲請高檢署再議後,北檢重新調查,不料外交部再次表示台灣和捷克外交官彼此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權,北檢2度予以不起訴處分。
外籍女學生指控,捷克駐台辦事處組長去年4月請她去他家玩,竟強逼替他口交,她憤而提告,北檢卻做出不起訴處分,因此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希望追究這個色狼外交官的刑事責任。高檢署認為確有重新考慮必要,因此發回北檢重新調查。
北檢再度函詢外交部,外交部表示,台捷雙方外交人員基於互惠原則,彼此都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權,根據國際公約規定,除非涉案外交官放棄豁免權,我方司法機關才能究責捷克駐台外交官的刑事責任,因此北檢只好2度做出不起訴處分。
2016年曾發生土耳其駐台貿易辦事處副代表都庫哈里,在夜店性騷擾台灣女生,還跟警察爆發拉扯,警方將都庫哈里移送法辦,有媒體報導外交部拖了快兩個月才致函法務部,確認都庫哈里沒有刑事豁免權,但都庫哈里卻早已離台、從此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