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生活
綜合
特輯

波波有話說/「實習名額設限」有違法疑慮 國考榜首也一樣!等8年才能分發

「波波牙醫」中最具爭議的臨實習名額,年年實際分發的人數都低於開出名額數,也讓400多位國外牙醫生至今仍排隊等候。(圖/示意合成圖)

「波波牙醫」中最具爭議的臨實習名額,年年實際分發的人數都低於開出名額數,也讓400多位國外牙醫生至今仍排隊等候。(圖/示意合成圖)

當外界為波波牙醫貼上「特權」標籤時,其實他們也滿腹苦水,一路都是依照政府法規行事,卻動輒得咎處處被針對,尤其是第一階段國考後的臨床實習分發,不僅有違法疑慮,甚至因為名額設限,至今已累積400多位排隊名額,一位波波牙醫證明自己的實力,打敗國內牙醫生成為國考榜首,卻仍「卡」在實習名額,恐怕得等8年才能順利分發。

民國91年由於醫師人力不足,所以《醫師法》修法,在評估過醫療技術水準之後,認可美、日、歐洲(歐盟國家)、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香港等9大地區醫學系的國外學歷,在這些國家牙醫系畢業的學生回台後可直接參加國考。

今年6月《醫師法》再次修法,所有的國外醫學及牙醫科系的台灣畢業生,若在國外有執業5年經驗,才可直接參加國考,否則都必須先經過學歷甄試,通過後才能參加國考。為讓調整前後有所緩衝,所以另有附帶決議,只要能在今年12/31前取得國外學校的入學許可,就不必接受學歷甄試,可直接參加國考。

隨著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參選台北市長,在他任內通過的《醫師法》修法再度成為焦點,外界把矛頭鎖定國外就讀牙醫科系的學生,由於許多人都是就讀波蘭、西班牙、捷克等隸屬於歐盟國家的牙醫學系,因此便被冠上「波波牙醫」的稱號。

黃清濱律師表示,《醫師法》已於91年承認包含波蘭、西班牙在內等9大地區醫學系學歷,卻在之後於選配分發要點中處處設限,對於已經出國念書的學生十分不公平。(合成圖/黃耀徵攝)
黃清濱律師表示,《醫師法》已於91年承認包含波蘭、西班牙在內等9大地區醫學系學歷,卻在之後於選配分發要點中處處設限,對於已經出國念書的學生十分不公平。(合成圖/黃耀徵攝)

同時具有家醫科醫師的身分的黃清濱律師,對《醫師法》相當了解,他認為外界將「波波牙醫」形容為特權分子,其實並不公平。「所謂的特權,是指特定人才能享有的權利,但這個法律是公開資訊,所有人都可以去國外念醫學系,只不過醫事人員比一般人更早知道這些資訊,所以才會有許多牙醫師的孩子走這條路,但也不都是有錢人才能去,也有護士去念,也有人借錢去念。」

黃清濱說,這些「波波牙醫」不僅不是特權,相反的,他們還認為自己是被逼迫的一方,因為根本沒有受到公平的對待。「民國91年修法之後,立刻就有許多人跳出來反對,在壓力之下,當時的衛生署(現為衛福部)便在99年於《醫師法》的「施行細則與選配方法」中開始設下限制,要求「波波牙醫」回台參加第一階段國考及格後,必須先分發臨床實習,才能再參加第二階段國考。」

黃清濱解釋,完成兩階段的牙醫師國考才能在台灣正式執業,許多學生本來以為回台完成國考後,就能順利成為牙醫師,沒想到卻突然多出臨床實習的規定,更慘的是,實習名額居然還有限制,許多人通過第一階段國考後,卻被通知「沒有名額」,但下次的國考又會增加更多人需要名額,於是一年年的累積下去,直到現在已經累計400多個人,這些已經通過第一階段的國外牙醫系學生就這樣「卡」著乾等,而且一等恐怕就是8年,這期間不能從事任何醫療相關行為,由於愈來愈生疏,也更不利於之後的第二階段國考。

外界以為「波波牙醫」都是用錢買學歷,質疑他們的醫學能力,但實際上許多學生都非常優秀,「之前第一階段國考的榜首,就是所謂的『波波』,他考贏了全部人,但又如何?這位榜首還是『卡』在實習名額,必須排隊等。」黃清濱說,很多國外醫學生覺得不平,因此紛紛提起訴願,其中就包括一位本來在台積電上班的年輕人,雖然高分考過第一階段國考,卻同樣排隊等實習名額,對於外界的有色眼光,他曾生氣的說:「我念的是西班牙排名第一的醫學系,難道會比台灣某些醫學院差嗎?」

這些大老遠跑到國外念牙醫系的學生,當初根本沒料到會卡在實習名額,而外界對他們的諸多誤解,更讓《醫師法》在今年6月再次修法,黃清濱說,「修法後的條件非常嚴苛,明顯就是為了關上國外學歷的大門,而且除了歐盟國家之外,就連美國、日本這些國家的醫學系畢業生,也必須先考學歷甄試,難道美國哈佛畢業的學生,也不夠格參加國考嗎?這太荒謬了。」有些國外醫學生自認實力夠,所以不在意學歷甄試,覺得只要努力一定能拿高分,但就算如此,依舊會卡在分發實習名額。

前雲林縣牙醫公會理事長沈茂棻認為「波波牙醫」已被炒作成民粹,實際上,這些國外牙醫生從頭到尾都只是遵循法規行事,如今卻反被圍剿,政府應正視他們的權益。(圖/方萬民攝)
前雲林縣牙醫公會理事長沈茂棻認為「波波牙醫」已被炒作成民粹,實際上,這些國外牙醫生從頭到尾都只是遵循法規行事,如今卻反被圍剿,政府應正視他們的權益。(圖/方萬民攝)

前雲林縣牙醫公會理事長沈茂棻表示,「實習名額」本身就有違法疑慮,「根據憲法第23條,關於人民的自由權利方面,如果政府因為有情況而有所限制,必須訂在法律上,不能用行政命令等,也就是說實習名額必須在《醫師法》就要明訂,而非施行細則中。」

就連衛福部自己也承認此舉有爭議,在衛福部的修法說帖中,也指出修法前對人員名額控管並沒有法律授權,所以在新的《醫師法》4-1條中列入員額管控,取得法律授權。

而且根據選配分發作業要點,衛福部須依國考時間一年分發2次,在清算全國容額,也扣除國內生名額之後,再把剩下的名額給國外牙醫生分發完畢。依現有資訊,自106年起,每年剩下的名額約70名,但衛福部卻只分發50名,因此才造成排隊塞車,至今有400多位國外牙醫生仍在等待分發。。

這些國外牙醫生,是在國家法律保障下出國念書、回國考試,依考試權獲得的合法權利本應受到保障,但在衛福部擴大解釋權力及民粹的推動下,國外牙醫生的權利卻受到損害。

據了解,幾個月前已有部分家長針對分發實習名額提告,希望國外醫學生能夠獲得該有的權利,也就是通過第一階段國考後就能立刻進行實習,不必再苦苦等候,或對每年名額人數提心吊膽,因為他們一直都是跟從法規做事,也希望法規能明確保障他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