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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天崗水牛21死陽管處挨罰7.5萬 結局大逆轉!「非飼主」免罰

擎天崗 水牛 陽管處
擎天崗去年發生21隻水牛陸續暴斃,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陽管處7萬5千元,不過法官認為陽管處「非飼主」,判決大逆轉,裁罰撤銷。(圖/資料照片)

擎天崗去年發生21隻水牛陸續暴斃,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陽管處7萬5千元,不過法官認為陽管處「非飼主」,判決大逆轉,裁罰撤銷。(圖/資料照片)

陽明山擎天崗2020年底發生21頭水牛陸續暴斃事件,台北市動保處依違反《動保法》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裁罰7萬5千元,事後,陽管處不服提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陽管處不具動保法中的「飼主」身分,與水牛群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判決逆轉,撤銷動保處裁罰。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前年11月9日至同年12月30日,陽明山國家公園擎天崗草原上野化水牛群有21頭接連暴斃死亡,由於擔心會有動物傳染病流行,台北市動保處會同專家檢驗,排除疑慮後,研判死亡原因應該與水牛群長期營養不良有關,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鐵絲網等圈圍設施圈住水牛,導致無法避寒、覓食而死亡,依《動保法》對陽管處開罰7萬5000元。

對此,陽管處主張,當初補強既有圈圍,是為了避免牛隻侵擾居民,並不代表陽管處就是「飼主」,且這些水牛群並非動保法中所指寵物,台北市動保處不能引用動保法開罰,應撤罰。

動保處強調,擎天崗牛群原本是在在地周邊自由活動的無主水牛,陽管處架設木樁及圈圍,讓水牛群完全在特定範圍內活動,客觀上屬於實際管領動物人,依《動保法》開罰無誤。

台北地院認為,擎天崗草原上之本件42公頃圍籬內水牛群,陽管處非「飼主」,且難以認定陽管處因設置及補強圍籬,限制系水牛群自由遷徙移動覓食與避冬,進而導致水牛群長期營養獲取不足而死亡;陽管處設置及補強圍籬、未積極照顧及餵養水牛群,難構成《動保法》規定,北市動保處裁罰7萬5000元並要求接受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課程,處分違誤,判決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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