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時上限新制 恐釀調查局成「值班局」:毒販會配合休假?
立法院5月30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但特殊勤務單位可排除,新制明年元旦上路。但有調查局人員投訴,調查局至今未排除適用,恐讓調查局成「值班局」,未來緝毒等勤務都將受影響。(圖/周志豪攝)
立法院5月30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明定公務員延長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但特殊勤務單位可排除,新制明年元旦上路。但有調查局人員投訴,調查局至今未排除適用,恐讓調查局成「值班局」,未來緝毒等勤務都將受影響。
該調查官質疑,因勤務特性緣故,警察、海巡署、國安局、移民署都排除適用,仍可以超過12小時值勤,但兼具情報人員與司法警察官身分的調查局人員,勤務特性與這些人都相同,卻沒有跟進排除,讓人匪夷所思。
投訴的調查官舉例,當前調查人員為了緝毒,有時候守現場、跟監一盯就要3、4天才能有所收穫,但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上路後,將發生跟監滿12個工作時數,就一定要下班,那如果下班後毒販出現或交易怎麼辦?毒販會配合休假?
該調查官批評,調查局文化就是黨說什麼就什麼,擔心得罪當權者,才沒有積極要求比照類似單位排除新制適用;但今天決定這件事情的是不用值班的人,新制對幹部與人事室沒差,但最後結果不是逼調查官隱形加班,就是讓大家擺爛。
該調查官更直言,應協助爭取權益的調查局高層與人事室,不用值班、不用在外面辦案,也不用發掘案源,憑什麼跟第一線調查官一樣領司法加給?
調查官表示,新制對人力較充沛的六都大型調查站影響小,但對非六都的小型調查站影響就很大,新制上路,原本1天1人值班24小時制將改為2人各12小時,值班者隔天還不能上班,再扣掉1個值晚班人力,每天外勤就少3個人力。
該調查官坦言,調查人員大可採新制「按表操課」一起混,且目前值班24小時只有1050值班費,新制每值班就有4小時加班費,金額是原值班費3倍,會更「爽爽過」,反正不求破案就好,但這是調查局應有運作型態?
該調查官估算,若依照新制,小站的調查官未來每月至少要值班4次,再考慮值班隔日、周休二日不上班,1個月至少有16天不能跑外勤,調查官案子要怎麼辦?小型調查站人力也恐唱空城計,乾脆撤調查站算了。
該調查官說,外勤調查人員有發掘案源與破案績效壓力,緝毒、選舉案都丟外勤,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表面上減少調查關上班天數,但沒有降績效管考標準,等於還是變相要調查官隱性加班。
另一調察官則直言,若局本部堅持不爭取排除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新制,那就應該檢討現行值班制度;調查官值班不會像警察要受理報案,目前之所以要值班只是因要保管槍枝,其他時間就是在顧電腦,值班意義不大,乾脆廢掉一勞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