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娛樂圈再增規範…「明星代言」慎防翻車 企業應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等7部門31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圖/達志/美聯社)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等7部門31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大陸市場監管總局指出,近年來部分知名藝人、娛樂明星、網路紅人等違法代言、虛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動中宣揚錯誤觀念,部分企業信奉流量至上,選用違法失德明星為產品代言,個別媒體把關不嚴,放任違法失德明星參與廣告代言活動,這些廣告代言領域亂象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為堅持正確廣告宣傳導向等,因此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明星廣告代言行為規則,加強廣告導向監管,強化明星自我約束,規範明星廣告代言行為;明星在廣告代言活動中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代言活動應當符合社會公德和傳統美德,不得發布有損國家尊嚴或者利益的言論,不得宣揚奢靡浪費、拜金主義、娛樂至上等錯誤觀念和畸形審美。
明星在為商品或者服務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前,應當對被代言企業和代言商品進行充分了解,也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依法、依規、誠信開展廣告代言活動,不得為煙草及煙草製品(含電子煙)、校外培訓、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廣告代言。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提及,各相關部門也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企業廣告代言活動;除了確保廣告內容真實,也要妥善選用明星代言,企業選用代言明星前,應當對明星從業情況、個人信用等進行充分了解,注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
此外,企業不得選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及直播營銷管理相關規定對廣告代言人年齡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進一步指出,企業明知、應知明星發表過錯誤政治言論或者其他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仍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的,應當根據事實情節,認定相關廣告妨礙社會安定、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企業明知、應知明星存在吸毒、賭博、酒駕、強制猥褻、偷漏稅、詐騙、證券內幕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仍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的,應當根據事實情節,認定相關廣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強調,相關部門要加強廣告代言活動全鏈條監管,嚴厲查處明星代言的虛假違法廣告,依法追究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以及相關互聯網訊息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對於明星虛假、違法代言的,要堅決依法處罰到明星本人,不得以處罰明星經紀公司替代對明星的處罰,而明星經紀公司參與廣告代言活動的,作為廣告經營者承擔法律責任,對於明星虛假、違法代言情節惡劣的,要加強公開曝光,依法依規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明星虛假、違法代言後,及時、主動向消費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