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少校灌醉女網友!侵犯2次 辯稱「你情我願」
海巡署南部某安檢所少校陳姓所長,對相約喝酒的女網友性侵得逞2次,遭女方提告,因此陳男合併行刑5年,可上訴。(圖/取自pixabay)
海巡署南部某安檢所少校陳姓所長透過網路看見女網友在喝酒,便主動邀約對方一起續攤,直到女方醉倒後,將女方檢屍回家並性侵,隔天女方發現後憤而提告,但所長表示全程雙方都是你情我願,聲稱女方還跟他一起洗澡、牽手買飲料,女方則反駁所長說法,表示自己是第二次被性侵,當下實在是不知所措,只能順從對方。法官將陳男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前年12月28日凌晨4點多,陳男透過IG看見女網友在酒吧喝酒,因此主動詢問對方要不要一起去續攤,女方答應後2人便一路狂喝到隔日早上7點20分,此時女方已因不勝酒力,無法獨力行走,因此被陳男帶回家,強壓在床性侵,過程中女方雖有表示拒絕,卻仍被陳男壓制,並連續性侵2次。
事後女方實在是氣不過,傳訊息找陳男理論,表示「這口氣我真的吞不下去」,卻只得到陳男回復「?」,女方接續質問陳男「裝傻嗎」,此時陳男知道女方相當不悅,回覆道「沒有、妳希望怎麼我做什麼」,女方嚴厲地告訴陳男「你已經嚴重侵犯我,我記得很清楚我一直在求你不要這樣、你是犯法,你是要自己給我資料還是我請警察調」等話。
陳男見狀頻頻道歉,表示「我事後清醒也對我的行為感到抱歉、這已經對妳傷害、我對妳的愧疚、給我一次機會,我不會再喝那麼多誤事」等話,乞求女方原諒。
法庭上陳男承認自己有與女網友發生性行為,卻否認性侵,他表示與女方2次性行為後,都還會一起洗澡,連飲料也是手牽手一起去買的,若他真的性侵對方,女方又豈會與他有這些親密舉動。
此番言論遭到女方反駁,表示自己並不願意一起洗澡的,但因為那是他家,他走進來後,也無權將其趕走,才會一起洗,事後一起買飲料是因為認為事情已經發生,不論做甚麼都於事無補,過去也曾被性侵過,知道就算大吼大叫也是沒用的,而最後的牽手,也不是主動要牽,是不得已的。
法官透過陳男住處的監視器畫面,看見陳男帶女方進入大樓時,是以「抓住告訴人手腕」的方式半拖半拉的將女方帶進屋內,女方明顯酒醉,體力不支的身體向前傾斜,步伐緩慢,搖搖晃晃。
法官審酌,認為陳男為滿足一己私慾,趁女方酒醉時將其帶回住所,更強迫發生性關係2次,已嚴重妨礙女方身體自主權,並造成其內心受創嚴重,事後女方也因此患上創傷後壓力症,並在精神科住院治療,而陳男卻否認犯行。
判決出爐後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在勘驗大樓監視器時,發現女方遭男方帶到住所外,而陳男曾表達歉意,但雙方並未和解,因此陳男因2罪各處4年半,合併行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