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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意車前狀況!騎士猛撞停紅燈轎車 胸腔骨折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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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姓機車騎士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猛力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灰色轎車,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趙姓機車騎士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猛力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灰色轎車,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圖/翻攝畫面)

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4歲的趙姓男子騎乘機車時,疑因變換車道後未注意前方車況,當場猛力撞上停等紅燈的灰色轎車,而趙男也因為撞擊力道過猛,胸腔骨折出血,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後續也依程序約談汽車駕駛到案,同時依過失致死罪將汽車駕駛移送北檢偵辦。

大安分局表示,25日下午5時許,54歲的趙姓騎士沿復興南路1段行駛時,疑因未在變換車道時未注意車前狀況,猛力撞上前方等待左轉號誌,由72歲林姓男子所駕駛的灰色小客車。趙男猛力撞上後,當場因為撞擊力道造成其胸腔骨折,並有內出血情形,緊急送往國泰醫院救治後,仍不幸於晚間7時28分傷重不治。

初步了解,由於林姓汽車駕駛處於靜止狀態,肇責初判主要仍應由騎士負責,不過由於騎士已傷重不治,警方仍依規定先以《過失致死》罪將林姓汽車駕駛移送地檢署偵辦。

大安分局表示,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規定:「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大安分局分局長范織坤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法規,且駕駛車輛須留意四周狀況及視覺死角,保持注意力判斷可能發生之意外情境。切勿貪快而有「闖紅燈」、「違反號誌管制」、「超速行駛」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不良駕駛習慣,應建立優良的「防禦駕駛」觀念,共同營造友好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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