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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漢追蹤IG瘋狂示愛 正妹記者嚇得急報警

痴漢 示愛 記者 跟騷罪
一名男子跟蹤女記者遭檢察官依跟騷罪起訴(示意圖/RF123)

一名男子跟蹤女記者遭檢察官依跟騷罪起訴(示意圖/RF123)

日前一名江姓男子喜歡上一名正妹女記者,自去年追蹤女記者的IG,時常傳訊息給對方示愛,還會抱怨女記者沒有與他互動,更跑到對方工作的電視台等候她上下班,或假裝巧遇突然出現在女記者身旁,嚇得女記者改變自己上下班路線,並向法院提告,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跟騷罪起訴江男。

起訴指出,江男從去年10月開始就開始追蹤女記者的個人IG帳號,他對於女記者的一舉一動非常關注,常常從女記者發出的限時動態推測她當下可能所在的位置,並且刻意跑到該地點「巧遇」女記者,向她打招呼,幾次之後女記者也發覺事態不對,對這位陌生男子的行為感到害怕。

在《跟蹤騷擾防治法》正式上路後,江姓男子仍沒有任何收斂,甚至開始傳訊息給女記者:「妳有喜歡我嗎?妳都沒有互動」、「我愛妳,我捨不得讓妳難過」、「我退出,妳的行為不正常,我不跟記者交往了」等騷擾話語。

女記者對於此狀況感到非常困擾,也向對方多次表達拒絕,沒想到江男在7月10日上午,看到女記者IG限動在台北市信義區世貿館的文具展,竟又跑去現場跟女記者打招呼,女記者因此對江男心生畏懼,並提告。

檢察官調查時,江男堅決否認跟蹤一事,辯稱多次遇到時屬巧合,但檢察官根據IG訊息等證據,認定江男已觸犯跟騷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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