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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句「自費」手術費累積2百多萬 法院幫殺價仍有百萬費用待繳清
法院裁定免除一些爭議項目的費用後,莊男還是必須要支付破百萬元的醫療費用。(示意圖/pixabay)
南投一名莊姓男子因重傷,於2019年10月30日被送到台北三軍總醫院救治。由於他在手術前跟醫生說「自費」,沒想到留院治療一個月的莊男,最後收到214萬6172元的帳單。雖然最後醫院同意分期繳納,但莊男最後仍因無力償還而被醫院提告。最後在法官的審理下,部分自費項目的費用遭到刪除,但仍有125萬1077元必須支付。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收到2百多萬的手術費帳單後,莊男與醫院協議,最後雙方同意將費用做12個月的分期,每個月必須繳納17萬8847元。但莊男在繳納3期共計53萬6541元的費用後,就與醫院表示無力負擔,拒絕承擔費用。而醫院方面為了拿回費用,則在南投地方法院對莊男提出民事告訴。
法院審理時,莊男表示,整個住院期間,自己曾經歷兩次大型手術。但只有第一次手術前,在醫生的詢問下明確自己表示要「自費」。但是到第二次手術時,醫師卻沒有詢問,術前所簽署的同意書,也沒有明列價格費用。是一直到出院前夕,莊男才知道自己的醫療費用高達2百多萬元,認為醫生應該要在手術前就完整評估費用。
而醫院方面也提出清單,證明所有相關醫療耗材都是使用在莊男身上。但法官勘驗清單後發現,其中有8萬多元的項目可以透過健保給付。而有爭議的項目總共有31項,其中有24項都有簽署自費同意書,有7個項目則沒有同意書,共計金額為26萬9435元。
法院認為,這7個沒有同意書的項目,很難認定是有經過莊男或莊男家屬同意下使用,因此扣除掉健保可給付之項目與7個爭議項目後,法院最終裁定,莊男仍有125萬1077元必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