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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擺爛害案件被撤回 竟「偽造判決書」騙車禍死者雙親7年

律師 訴訟 判決書 偽造文書 2年
律師劉亞杰偽造文書、擅自撤回上訴,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劉亞杰偽造文書、擅自撤回上訴,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替車禍死者雙親打官司,竟忘了繳裁判費,導致案件被法院駁回,事後還為了掩蓋自己的錯誤,偽造判決書、逕自以訴訟代理人撤回告訴。前前後後騙了7年,直到死者雙親疑惑法院判決賠償金遲遲不下來,撥打電話到1999詢問,該律師的惡劣行徑才曝光,最後法官依偽造文書和背信罪,判決律師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償還死者雙親500萬元。

這起事件最先發生於2011年12月7日晚間9點多,當時就讀陽明大學的彭姓男研究生騎車行經北市承德路、士商路口時,不幸與載送傷患就醫的救護車發生車禍,彭男經急救後不治。事後彭男父母委託律師劉亞杰對肇事消防員要求賠償1975萬多元。

不料劉亞杰竟未通知當事人必須於期限內繳交18萬裁判費,也沒有先幫他們繳納,最終導致逾期,士林地院因此於2013年12月4日駁回告訴。此時仍被蒙在鼓裡受害者雙親不但對此事毫不知情,還時時關心訴訟進度,劉亞杰卻不斷編造情事,如法官請產假、請育嬰假等欺騙。

就這樣騙了7年,劉亞杰竟偽造判決書,案號103國字18號,欺騙當事人可以領到1600多萬賠償金;直到當事人因為遲遲未收到賠償金,疑惑之下撥打電話至1999向北市府詢問賠償進度時,劉亞杰的謊言才被揭穿。

此外,劉亞杰還被檢方查出,前年承接北市三峽民宅住戶集體向建商索賠的民事訴訟時,竟多次藉故閃躲開庭,不但找各種理由不與上訴人開會,甚至故意支開上訴人,逕自以訴訟代理人身分出庭並撤回上訴。

事件曝光後,劉亞杰在法院審理期間直接認罪,並同意與彭男雙親和三峽住戶和解、賠償彭男雙親500萬元。法院最終認為,雖彭男損害當事人權益不應該,但考慮到他坦承犯罪並已達成和解,最終以2個偽造文書、1個背信罪,判處應執行2年,緩刑5年,在緩刑期間必須履行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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