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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14年班導娶別人…女學生把正宮嗆到離婚 卻因「一畫面」大逆轉吞官司

補習班 班導 女學生 離婚
段女不甘交往14年的班導另娶他人,不斷騷擾對方妻子並和班導藕斷絲連。(圖/翻攝自Pixabay)

段女不甘交往14年的班導另娶他人,不斷騷擾對方妻子並和班導藕斷絲連。(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女子因不甘交往多年的前班導男友分手後與新歡結婚,竟瘋狂騷擾對方妻子,還暗示和舊情郎藕斷絲連,害得前班導的妻子崩潰離婚。不過女子也因此遭到提告求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判決書指出,段姓女子與她的補習班導師沈姓男子交往長達14年後分手,並於1年後得知沈男因新歡孫姓女子懷孕而與對方結婚,導致段女心生不滿,在孫女產子後持續傳訊騷擾,「想想他消失的時候去哪裡」、「那就等妳跟他分開」、「祝分房離開」。暗示自已與沈男一直保持聯絡。

認為老公與舊愛藕斷絲連的孫女,之後果真發現丈夫趁她北上受訓時,與段女相約去飯店同住4天,因此斷然離婚。未料沈男事後傳訊「這段不對的關係讓我失去了婚姻,以及我最不想失去的妳,我願意承擔負責」、「不要再提外遇了,我知道錯了,不會再犯了」。讓孫女認為對方外遇事實明確,向沈男、段女提告求償100萬。

沈男表示,自己2003年在補習班認識學生段女,並因年紀相仿交往,而段女會騷擾妻子,是因她不滿交往14年沒修成正果,自己卻和交往1年的妻子結婚,因而感到委屈遺憾,但兩人無不正當往來。段女也辯稱,她雖有遺憾,但深知對方有家庭,因此僅維持朋友關係,無逾越分際,且傳送空泛又充滿想像空間訊息給孫女,是表達心中不滿,無侵害配偶權。

一審法院認為,孫女提供的2人街頭同行、逛家居用品賣場等照片,都沒有親密肢體接觸,且段女的訊息均為空泛陳述及質問,不足以證明有逾越舉動,駁回求償100萬。但二審法官檢視段女及沈男的訊息,和調閱與比對飯店紀錄、照片,發現段女與沈男同行入住、共進午餐、逛賣場挑床包,符合段女的挑釁陳述,認定兩人有不尋常交往關係,侵害孫女婚姻時的權益,判兩人須賠15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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