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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茶充當台灣茶競賽獲「二朵花」 茶改場抽驗查出後依詐欺罪起訴
南投竹山鎮陳女以越南茶混入台灣茶中比賽,獲獎後遭查出為境外茶,因此遭檢察官依詐欺罪將陳女起訴。 (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縣竹山鎮陳姓女茶農,以向張姓茶商買來的越南茶,來參加竹山鎮農會舉辦的杉林溪春茶競賽,並在過程中簽下切結書,表示為台灣茶,在評鑑為「二朵花」後,被茶葉改良場鑑定為境外茶,遭檢察官偵結,依詐欺罪將陳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女明知參加競賽須使用台灣本土茶,卻仍故意更改產地,矇騙主辦方及其女兒,將此越南茶葉以女兒名義上繳,參加新品種組競賽,並獲選為「二朵花」。
竹山鎮農會依照評比等第,以每台斤850元收購獲獎茶葉,也向陳女收購1台斤,事後陳女將包裝標示「杉林溪春季烏龍茶競賽」、「產地台灣」等的越南茶葉,以每台斤600元的價格全數賣給翁姓茶商,獲利1萬2000元。
不料去年9月,翁姓茶商遭衛生局進行抽驗,將茶葉送至茶改場送驗,發現成分是「境外茶」,因此透過「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聯繫平台」轉交南投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
今年9月南投地檢署就曾有過相似案件,林姓及楊姓被告,以越南茶葉混在「杉林溪台灣茶」中。如今又有陳女將越南茶參入台灣茶中比賽,並進行販售,因此檢察官表示未來將嚴加審核,並從嚴追訴,保障台灣茶農的權益及公正性,同時還給消費者安心的台灣茶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