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告官1/張錫銘出庭盼「依法行政」 張妻:希望社會大眾給他一個機會
張錫銘妻子(左二)在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陪同下出席。(圖/莊曜聰攝)
「我書念得不多,法律也不懂,但監獄可以這樣對待受刑人嗎?」昔日叱吒江湖的張錫銘,今(5)日一早搭上囚車,從台南監獄前往台南地方法院,他緩緩走入法庭,步伐顯得有些沉重,清瘦的身形完全感受不出以往的銳氣,雖然無法窺見他口罩下的表情,但從旁聽席看過去,眼神顯得有點茫然,就連最後總結發言時,講出來的話語,都顯得有些無力,即使是開頭的那幾句話,也聽不出他真正的情緒。
在行政訴訟的法庭上,受刑人成了原告,矯正署則是被告,這樣的角色互換並不常見,開庭時雙方就法律內容進行攻防,他坐在委任律師旁仔細聆聽,直到法官詢問時,才表達自己意見,沒有太過情緒性的發言,他唸著自備的陳述狀,對於自己在獄中遭受的不平等對待娓娓道出,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矯正署能「依法行政」。
與以往動刀亮槍的形象大不同,張錫銘讀著法條內容,沒有抑揚頓挫的語氣,生硬但也順暢,他甚至引用前大法官許玉秀的話,「法院是受苦的人可以喊痛的地方!如果人民沒有法院可以喊痛,是痛!雖然有法院,但不准去法院喊痛,或者去到法院喊痛,法院置之不理,甚至以荒謬的理由,或毫無理由地將喊痛的人趕走,更痛!」希望法官能替他「申冤」。
張錫銘希望矯正署不要對他差別待遇,為何第14、15次假釋審查會都做出同意的建議,第16次換了典獄長就變樣,他還提到自己在隔離舍考核長達6個月,牢籠內幾乎空無一物,只能用衛生紙充當枕頭,連書信書狀信件的原子筆都只留筆芯才能書寫,吃飯的湯匙還要取下握柄,諸多管理措施悖離常情,令人無法理解之處「罄竹難書」。
張錫銘認為自己有心向上卻不被看見,如果獄中求學路順遂,17年來或許已經唸到大學也不一定,也不會有今日這樣提出行政訴訟的狀況,他也提到因運毒案被判無期徒刑的味丹少東楊世銘,2020年2月提出假釋,2020年11月獲准,3個月就通過猶如「特快車」,質疑假釋標準究竟為何,為何不能公平對待每個受刑人?
張的委任律師則以張錫銘同案被告均獲釋為由辯白,矯正署則回擊每個人犯罪情節及刑度不同,無法相提並論,並搬出詹龍欄為例,因2人犯罪情節幾乎一模一樣,詹服刑20年、申請43次假釋才在2020年通過,且張還比詹更嚴重,造成1人死亡,15位受害者,都沒有與任何人達成修復和解,這也會納入考量。
法官最後宣布決果將於19日上午宣判,張錫銘放棄到場聽判權利,張的童姓妻子在庭訊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牢獄生活已經改變他的丈夫,希望社會大眾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自己這麼多年來努力工作,照顧三個孩子長大,就是希望等他(張)回來,說到最後,語氣已明顯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