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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店做不下去想提前退租 房東:找到新房客才退押金
房東要原PO找到房客才退押金。(租屋示意圖/123RF)
近日一名網友表示,她開飲料店因為做不下去,想提早退租,房東說要找到新房客才能退押金,但她找了2個都被打槍,其實房東已經有人選,房租還多漲5000元,讓她很無奈。
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發文說,「我真的好無奈,我們因為做不下去,房東說,要找到承接房租的,才能退押金,如果他找到就不退我。」她找了第一個有意願租的,但遭房東拒絕,因為他怕火。從原PO貼出的聊天紀錄可見,她表示,對方是賣炸熱狗、雞塊的店家。
原PO表示,「我再找到一個,跟我們一樣是飲料店,沒有明火、沒有油煙,房東卻說,他需要評估,不是什麼房客他都接受。」原PO說,「房東找到新租客,多漲了5000所以,我找到的任何一個承接房租的都說不能呢?我的押金啊。」
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他有沒有找到下一個,是他的事情,合約有沒有說扣多少押金,那就是妳的事情,沒有全扣,就不能全扣」、「照合約走,看妳們當初怎簽的」、「擺明房東根本不買妳的帳,也不退妳押金,妳堅持也沒有用」、「跟下一個房客說他被貴5000了」。
也有網友表示,其實房東不退押金沒錯,「《民法》明文規定,租賃合約,提早解約,押金上限只能扣1個月。,另外您們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約期間內,妳們若提早退租,被扣押金本來就合法且正常,不要覺得理虧,房東願意不扣押金,要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