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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匯款35萬美金遭罰175萬台幣 辯給前妻治病卻進兒子帳戶

人頭匯款 國稅局 罰款
陳姓男子欠稅想脫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假扣押他在大安區的房子。(圖/報系資料照)

陳姓男子欠稅想脫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假扣押他在大安區的房子。(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大安區陳姓男子5年前利用人頭匯款35萬8900美金到兒子的美國帳戶,遭國稅局查獲後,辯稱這筆錢是給前妻治病和買房子,但又提不出他和前妻及兒子的借貸證據,且前妻和兒子當時也都沒有出入美國記錄,事後還脫產,國稅局立即查封陳男大安區房子,且課徵贈與稅和罰鍰共175萬3936元,陳男才向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乖乖繳納罰款。

台北分署指出,目前人在大陸的陳姓男子,2017年利用第3人名義,匯款35萬8900美金到兒子的美國帳戶,國稅局要他說明匯款性質,陳男辯稱不是贈與,指這筆錢是給前妻治病和買房子,但又提不出和前妻及兒子的借貸證據,且前妻和兒子2017年至2018年11月間也都沒有出入美國記錄,慘遭課徵贈與稅和罰鍰共175萬3936元。

國稅局還查出,陳男事後以3500多萬元價格賣掉台北市中正區房子,甚至高額抵押大安區房子,戶頭只剩60多萬元,國稅局立即查封陳男大安區房子,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人在大陸的陳男才透過在台親友表達願意面對,今天繳清稅款和罰鍰完畢。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積極面對欠稅,不該脫產以規避執行,否則不但財產會被查封和假扣押,還可能遭到拘提、管收,而喪失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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