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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亂爆料壞記錄多 民刑事官司屢戰屢敗
周玉蔻。(圖/報系資料照)
常在節目上爆料的周玉蔻,涉及不少民刑事官司,她大多遭判賠訴或有罪,包括罵警察和退警遭判刑、指前總統馬英九收受政治獻金2億元挨告,遭判賠180萬元及登報道歉,另因「3億男」案被判賠200萬,被判賠償及登報道歉的金額累計近千萬元,創下台灣司法罕見紀錄。
周女2014年在電視節目爆料說,「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指馬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馬提告求償;最高法院認為周女未經合理查證傳述不實事實,侵害馬的名譽,判她須賠償180萬元,並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確定。
2015年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電視台訪問,提及市長選舉期間他想拜會「某企業家」,對方不願會面,柯P直指該企業家拿3億元給他的競爭對手,但周女點名郭台銘就是「3億男」,經郭提告求償,周被判賠200萬,須在《中國時報》等4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確定。
此外,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提告,2015年1月5日、6日,周女分別在電視談話性節目,指稱基金會有近10億的基金,來源或為下落不明的選舉補助款,或為不名譽企業的捐贈,為政治人物收受捐款的「水庫」,基金會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最高法院審結後認為,周女無法證明指述、影射的事為真實,又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判她須在當時報導她相關言論的報紙,刊登澄清啟事確定。
另周玉蔻因年金改革議題在政論節目中,指警察和退休警察上節目「像流氓」,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天,緩刑2年,及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