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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經理稱53歲老闆「老太太」被炒魷魚 怒起訴法院判決出爐
男子因稱呼公司53歲女老闆「老太太」遭到解雇。(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中國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在一間公司擔任部門經理,沒想到一年後遭到公司解雇,理由是稱呼53歲公司女老闆為「老太太」,他憤而申請勞動仲裁,但公司不服裁決,起訴到法院,判決也在近日出爐了。
張男2020年2月入職某公司擔任後勤部門經理,並簽訂3年的合約,2021年2月利用微信私訊替員工小胡安排部門工作時,說了一句:「園區還不知道老太太出什麼么蛾子(餿主意)呢,你上班有備無患,現在一切都不好說」,結果對話被小胡截圖發送到公司微信群。
同年3月11日,張男和小胡因休假問題爆發激烈的言語衝突,過程中小胡一怒之下,竟將菜刀架在張男脖子上,張男冷靜處理後安全脫身,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小胡作出3天的行政拘留,隔天張男卻接到公司的解除勞動合約通知。
通知書中載明,張男和員工小胡發生較為嚴重的語言及肢體衝突,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中的相關規定,應被即時開除,並不獲得任何補償,此外也提到張男對公司上級領導使用不當言論及稱呼,同樣違反規定。
張男無法接受公司的理由,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決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約金等款項。裁決判定公司違法,須向張男支付3萬元人民幣賠償金,公司不服裁決起訴至法院。由於難以證明張男和小胡的衝突,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到「張男稱呼上級領導為『老太太』一事」。
公司認為,張男用「老太太」稱呼老闆十分不合適,相當不尊重,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因此可以依法將張男辭退,並不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法院則認定,公司基於這個理由而解雇張男,顯屬不當,違反法律規定,最後判決公司要向張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27900元人民幣,雙方均服從判決,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