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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長跑7年想婚…女友開口「過戶2千萬房」外加1條件 奮發男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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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觀念進步,且講求男女平等,但少部份人仍有刻板印象,認為男生就要出錢買房。(示意圖/PAKUTASO)

現代人觀念進步,且講求男女平等,但少部份人仍有刻板印象,認為男生就要出錢買房。(示意圖/PAKUTASO)

現代人觀念進步,且講求男女平等,但少部份人仍有刻板印象,認為男生就要出錢買房,負擔所有開銷。一名網友透露,朋友從研究所畢業後努力工作,奮鬥了5年終於買房子,目前價值約2000萬元,最近對方打算和交往7年的女友結婚,女方卻要求把房產過戶到她名下,每月還得給10萬元生活費,否則就分手。

原PO日前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朋友最近準備跟從研究所開始談戀愛的女友結婚,他們大約愛情長跑7年。朋友在婚前有買房置產,房屋價值大約2000萬,是朋友奮鬥5年的大部分積蓄。女方要求結婚必須過戶房產到她名下,另外每個月必須提供10萬生活費(大約朋友一半月薪)」。

男網友提到,「我覺得男女平等,這樣對男方沒有保障,女方提出不結婚就分手,但結婚要過戶房子。男方很猶豫的是愛情長跑很久,而且已經30歲了,女方要求可能只是為了保障,而且在一起很久也捨不得,想問一下大家看法。」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一毛沒出還好意思貪人家的婚前房產,不要臉至極。男方月入20還有一間房,隨便找都比這個好」、「女方太貪了吧,才30而已,建議果斷放生」、「這女人完全貪得無厭欸…房子要了、薪水還要給一半」、「好奇男生曾經出軌過嗎?還是女生曾經感情受創,或是女生原生家庭的父母關係不穩定?會有這種不平等的要求,滿特殊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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